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作出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对外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债务不完全等同于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而应该是二者之和。所以说,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其实都是包括在夫妻债务离婚的。在夫妻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尤其需要对共同债务做出处理。先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如何承担,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个人债务纠纷该怎么举证?
      生活中个人债务纠纷极其常见,想要获得胜诉,就得举证。举证说难不难,每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都会简单举证证明别人有过错;但举证也不容易,因为只有极具说服力的证据,才能使法律的天平向您倾斜。那么,个人债务纠纷该怎么举证,或者说,如何就个人债务纠纷进行举证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个人...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


·信用卡欠了5万没能力还怎么办?
      信用卡欠了5万没能力还怎么办?信用卡欠了5万没能力可以选择分期或者最低额还款,持卡人只需承担一定的手续费或利息,并不会影响个人信用;如果是一点还款力也没有,需主动联系银行协商还款,需提供不能按时还款的证明,如失业证明、身残证明、患有重大疾病证明等。信用卡协商还款制定的个性化分期还...


·赌博债务离婚共同承担吗?
      赌博债务离婚共同承担吗 根据我国的债权债务法而有,债务是能够分成两种类型的,第一类就是共同债务,另一类就是个人债务,因此每一种债务的认定方式都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认清自己属于哪种债务。 二、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合同的签订也是为了保障我们能够遵守约定,来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条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一种常见的不守信的行为。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一、逾期付款违约...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当事人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18-70; 2、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在现工作的单位已满3-6个月; 3、当事人为企业白领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当事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信用卡及贷款还...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债权人如何举证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债权人如何举证债务纠纷诉讼,顾名思义,就是因债务纠纷案件所提起的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债务纠纷官司。实践中虽然处理债务纠纷的方式很多,但其实当事人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很多时候不到万不得已相信也不会提起诉讼,那此时需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应该怎样进行债务纠...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费用的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后段)。另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属于对全体债...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吗?
      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吗?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这样的话是非常的具体化的。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