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分为好几个几个层次,有严重的有不太严重的,就事论事,针对什么样的情况就会有什么养的赔偿标准。如果只是轻微的造成轻伤,那么就会有轻伤的赔偿标准,下文中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处理事故所发费的合理的住宿费用。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一、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以确需花费的费用为准。

十二、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三、死亡补偿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十四、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凭票支付。

十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十六、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各项以外的,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其他的合理损失费用。

通过今天我们为您讲解的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相信已经很清楚的明白了需要赔偿的各种项目和所需要的费用应该如何的计算了。出行在外一定要慎重开车。出了事情以后就要针对事故的大小来进行索赔。

·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房价的不断上涨,大多数人在四川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对于在四川购买二手房的具体是怎样的流程,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的具体规定。 一、四川二手房的买卖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


·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却不赔偿怎么办?
      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却不赔偿怎么办? 现在在交通事故中车辆刮蹭现象层出不穷,面对交警的责任追究一些人却视而不见,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那么面对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对方却不赔我钱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一般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 一些交...


·在我国电瓶车被撞怎么认定
      在我国电瓶车被撞怎么认定日常生活中,您出门在外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并不是单纯指人身安全,交通安全也是需要引起您注意的。尤其现在路上车辆居多,可能您一不小心,就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责任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认定责任以后才可以进行相关的赔偿事宜,下面我们将针对在我国...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需要有一定的责任划分机制,一般情况下各省都会针对自己省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


·一、赔偿结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怎么办?
      一、赔偿结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怎么办? 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 自行协商一般是针对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双方都无其他违规驾驶的情形...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一、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年检的话,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话是会被扣除一次性记三分的,当然这个分数是可以累计进行计算的,如果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违反交通的规则的话,累计到12分的话就需要重新学习了。 机动车驾...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协议书怎么写?
      随着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诱发频率也越来越频繁。对于一起交通事故,想要追求事故方的责任,从而利用交强险获得自己应有的权利,就需要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协议书又怎么写?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一)范文 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范...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当中是将致死与致残分开的,而关于致残则根据实际的损害情况,区分为了一到十级伤残等级。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一样的赔偿。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人都有汽车了,车道拥堵、车主路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在本篇文章中,我们主要来讲一讲有关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构成条件、认定期限、责任认定和责任承担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开车的诸位能有所帮助。 一、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汽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


·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
      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您都知道是在我国进行汽车的买卖需要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关于汽车买卖合同签订流程是比较复杂也是比较专业的,因此大多少清楚的了解一下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