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合法的经济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但前提是合法。比如,在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不能有诈骗的行为,否则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会被立案追诉。那么,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 刑法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犯合同诈骗罪会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对此,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罗列了出来。而这也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的合同诈骗行为的关键所在,如达不到这个立案标准的话,则就不能将一般的合同诈骗行为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双方签订流程的情况很多。在维护服务合同中它表现为其中一方提供维护服务,另一方则为维护服务支付一定的报酬,双方在维护服务合同中就相关事项作出具体的约定。那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


·合同诈骗罪司法认定是怎么样的?
      行为涉嫌犯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对犯罪行为进行正确的认定,才能依法量。那么合同诈骗罪司法认定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 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企业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是确定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在发生法律纠纷时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然而合同是有期限的,在合同到期时企业和员工就会面临续签合同的法律事项,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


·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对于合同的违约条款,双方都应该特别重视,因为这是以后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有些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会认定原合同违约金过高。那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针对这个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合...


·谁有资格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成立后,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均得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采取提起诉讼的形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的行使不以保全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额为限,而是以保全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为其限度。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


·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方法有哪些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方法有哪些因为您都是知道的,签订合同是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害的重要保障方式,当您真的遇到了合同中对方当事人有违约的情况的时候,那么根据规定就会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什么和责任赔偿是怎么样的呢,的我们来简单告诉你。承担合同违...


·签订合同后多少
      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一、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开工就不算违约。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都是有效的,在合同成立之后,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的情况,当然对于部分合同甚至还可以被撤销。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能有的人无法正确的进行区分,但其实这二者之间也是有不同的地方。那么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就一方做出了赠与的表示后,另一方要做出接受赠与的表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生活中常见的赠与合同纠纷主要就是,做出了赠与表示后赠与人突然不履行赠与合同了,这样是否可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赠...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