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目前,多数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而《合同法》第12条所谓标的,主要指标的物,因而规定有所谓标的的质量、标的的数量。所以,对于《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所说的标的,时常需要按标的物理解。3、质量与数量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物)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物)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物)的具体特征。标的(物)的质量需订得详细具体,如标的(物)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要明确。标的(物)的数量要确切。首先应选择双方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其次要确定双方认可的计量方法;再次应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或尾差。标的物的数量为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若能通过有关规则及方式推定出来,则合同欠缺这样的条款也不影响成立(《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因商业上的大宗买卖一般是异地交货,便产生了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报关费等一系列额外费用。它们由哪一方支付,需在价款条款中写明。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履行期限可以规定为及时履行,也可以规定为定时履行,还可以规定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如果是分期履行,尚应写明每期的准确时间。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对于涉外合同纠纷,它是确定法律适用的一项依据,十分重要。履行方式,例如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期分批交付,是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是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事关人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写明,但对于大多数合同来说,它不是主要条款。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若能通过有关方式推定,则合同即使欠缺它们也不影响成立。6、争议解决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有关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那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选择诉讼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或者鉴定机构的条款、涉外合同中的法律适用条款、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均属解决争议的方法的条款。合同条款依其作用可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合同作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明,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和处理,如果没有对相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另外合同本身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那么也是不可以进行认定的,对于不合法的情况可以起诉由司法机关判决处理。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罚款金额是多少?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罚款金额是多少?侵占罪的入刑数额在司法解释中的标准是10000元,而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部分地方的立案标准则是5000元。侵占主要是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而前提是该财物是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还要非法占有人占有财物的价值数额较大,在占有后...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无效以后会导致很多纠纷产生。那么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合...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关于民间借贷最新的法律规定,这就要说到最高法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了,即《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对民间借贷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现在社会进入了市场经济的时代,公司之间的各种交流碰撞时有发生,公司间的债权债务转让也比以前多很多。最近新闻上关于公司债权债务的纠纷比较多,债权债务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基于此,在这里给您提供一份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


·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公民的一种常见的权利,我们在进行行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使用的条件的,而且对于不同的类型的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您知道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都是有哪些吗?下面,我们会为我们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起来...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投资人之所以购买公司债券是因为公司债券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赚取高额的公司债券利息来获利。但是很多不内行的投资人只知道按时去收取利息,却不知道利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一、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1、债券利...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哪些因素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哪些因素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对一项债务的清偿有时会存在“踢皮球的情况”,即夫妻俩都不愿意由自己偿还,认为该债务应该由对方偿还,这时就需要对该项债务进行认定。那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认定呢?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受到侵害之后一定时间内债权人未能及时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将会获得时效抗辩权,债权人的主张就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


·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优点是什么?
      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优点是什么?企业经营者经营公司都有一个终极目标就是企业可以上市,而公司上市就需要融资,融资的方式比较多,其中最常见的融资方式就是可转换债券融资,对于很多新手来说,不知道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优点什么?下面我们为您充分分析一下,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的优点。一、融资方式目...


·银行并购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银行并购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并购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银行并购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并购贷款定义 并购贷款,是指银行向并购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其中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1、...


·债务人如果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债务人如果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如果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1、协商,协商应当是最友好和最省事的方式。 2、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 3、申请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