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错误国家赔偿的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曾经轰动一时的冤假错案如今因为真凶的落网又一次进入大众视线,这起案件的背后蕴含着国家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化,国家的裁定不总是正确的,尤其是在司法调查不那么容易和严谨的时候,出现错误的几率就会提高,加之当地司法工作人员的不负责,导致冤假错案。那么裁定错误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21日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赔偿委员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赔偿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送达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第五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委托他人代理,应当向赔偿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赔偿请求,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七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指定一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
负责具体承办赔偿案件的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必须有三名以上审判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八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赔偿请求人的近亲属
(二)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九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以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第十条
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经协商达成协议的,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
第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有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不因此免除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一)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争议较大的
(二)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争议较大的
(三)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争议较大的
(四)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应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应当执行。
第十六条
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前,赔偿请求人撤回赔偿申请的,赔偿委员会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一)赔偿请求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赔偿案件处理的
(二)赔偿请求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赔偿请求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在法定审限内不能参加赔偿案件处理的
(五)宣告无罪的案件,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六)应当中止审理的其他情形。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后,赔偿委员会应当及时恢复审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终结审理:
(一)赔偿请求人死亡,没有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或者赔偿请求人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的
(二)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的
(三)赔偿请求人据以申请赔偿的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者无罪判决被撤销的
(四)应当终结审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决定:
(一)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或者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依法予以维持
(二)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重新决定
(三)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查清事实后依法重新决定
(四)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决定。
第二十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二十一条
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
(二)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情况
(三)赔偿委员会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四)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五)决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参照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
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即行废止;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裁定错误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的错误国家会负责到底,当事人可以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损失要求国家进行赔偿,但同时也要注意国家的审理程序,提交相应的资料证明。相信我们的司法执行会越来越合法,司法人员越来越尽职尽责。
·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至学业完毕,已满18岁的能依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时效是多长时间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时效是多长时间离婚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应该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否则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什么是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
对比不仅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可以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的方式,对于司法机关的职员,或者是其他类型的法律工作者来说,可以通过此种方式,理解法律规范,将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进行对比,是各位法律工作者一般都会选择的。一、什么是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司法赔偿是非诉程序,国家赔偿...
·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当事人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法院,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一、中国同性恋合法化了吗我国同性恋没有合法化,同性恋爱不犯法,但是要结婚,既不犯法也不合法。我国还没有颁布涉及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条例或规定。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手续,因此我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前提必须是男方和女方,并...
·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由于思想文化等差异,离婚也不少。那么在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这个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需要的材...
·离婚协议不付抚养费的约定有效吗
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是先选择的协议方式,而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也是由离婚夫妻协商之后确定的。此时就有可能约定孩子归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离婚协议不付抚养费的约定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离婚协议不付抚养费的约定有效吗
法律没...
·国家对偷窥犯的处理办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行为奇怪的人,比如在当今社会中让人非常厌恶的偷窥犯,他们总是喜欢做出一些令人作呕的行为,并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制止他们的偷窥行为,保护好我们自己呢?本文主要论述国家对偷窥犯的处理办法。
一、与偷窥犯相关的国家规...
·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一、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
·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行吗?
当今社会,离婚案件越来越多,一些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后,可能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生活。如果有子女的话,还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确定下来,有时候是归男方所有,那么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行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
·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可以协议离婚的,毕竟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那其中究竟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