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无期限劳动合同

无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新入职员工可以签无期限劳动合同吗?

合同完全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权利义务及合同期限均可进行约定,可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均表示赞同,那么该合同是可以签订的,也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按合同内容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

第二次合同期满后可以要求签无限期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是可以的,无期限劳动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其实无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前者没有具体的时间,但若发生相关事情,还是要结束劳动合同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合同一直都会有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劳动者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但用人单位却不与他签订该合同。那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将在下文中回...


·关于工作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工作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1、工作日加班费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之后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以小时计。工作日加班有无法安排员工调休的,应当以该劳动者时薪的1.5倍计发加班工资。2、休息日加班在员工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来加班而又无法调休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给予劳动者日薪的...


·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混合用工?
      通常情况下公司都会与员工达成协议,如果员工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他公司工作,那么公司就可以辞退该员工或者员工就要接受其他相应的处罚。但这不是绝对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另一种特殊的工种——双重劳动关系混合用工。一、双重劳动关系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


·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劳动关系的确立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在确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才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福利待遇,而当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后才能凭借已确立的关系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但是对于具体的劳动关系确立起始时间大多数人都没有关注过,那么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多久续签
      您都知道,在工作中,为了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确定劳动关系时,双方会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都清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进行续签。当然,进行续签也应该有一个时间限制,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了解劳动合同到期多久续签是合适的。 ...


·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当你辞去之前的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马上办理入职时,却被告知之前的公司并没有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关系,无法入职新的公司的时候怎么办?不用着急,接下来我们问您解答,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处理。 一、到劳动部门投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依据。 2、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


·被撞要求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被撞要求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发生撞车事故,是需要对当事人赔偿误工费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0条对误工费的计算规定了相关标准和依据...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一、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 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 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员工严...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有哪些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有哪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指派或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依据专门知识对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