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的种类在我国是包括很多种类的,比如说在我国有担保合同,实际上他是为了担保相关人员所签订的一种合同。还有就是担保合同有可能被确定无效,确定无效之后会造成一些损失,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的是,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要严格把握该种情形连带责任的适用。(3)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该种情形,要把握好担保人过错的内涵。此时担保人的过错,并非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上的过错,而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以及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缔约过错,这也正是担保人不能完全免责的原因。(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担保作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担保合同无效时,主合同应确认未生效。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合同无效后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附随于主债权债务关系,没有主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担保关系也就没有了存在以及实现的可能和价值。体现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就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就归于无效。同样的道理,在担保物权中,主债权债务关系无效后,其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存在了。根据担保关系的附随性,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自然也归于无效。我国担保法第五条对此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本条第一款在担保法的基础上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指出的是,担保合同随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而无效只是一般规则,并不是绝对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担保合同可以作为独立合同存在,不受主债权债务合同效力的影响。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虽然不存在履行担保义务的问题,但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权人并非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的道理,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权人对合同的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里的“相应的民事责任”指当事人只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民事责任。例如,担保合同无效完全是由于债务人的欺诈行为导致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造成的,则过错完全在债务人,责任应完全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担保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的话,那么将有可能产生的责任是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还有就是因为合同无效之后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及时的返还,具体您可以咨询律师。
·合同承诺书范文怎么写?
合同承诺书范文怎么写?合同承诺书是当下常用于合作双方对于合同书的进一步解释与保证,签署一份合同承诺书是双方的合作更具法律保护,也会使合作更加有条理,少争执。那么您知道如何书写一份合同承诺书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找到的一篇合同承诺书范文。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
·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每年一到七月份,大批的毕业生就开始了踏入职场的征途,这个时候的职场可以说活跃的大部分都是这些新入职的员工,而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入职是需要和公司或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关于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给您总结一下。
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首先熟悉国家...
·赠与人如何履行赠与合同
赠与人如何履行赠与合同 一、赠与人如何履行赠与合同
(一)交付赠与物并转移财产。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赠与物是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同时,还应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但是,赠与人的经...
·关于合同没有约定,怎么计算运费?
关于合同没有约定,怎么计算运费?合同没有约定运费的,可按以下方式计算运费:1、当事人对运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般货物自提的,运费由买方承担;送货上门的,运费由卖方承担。2、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可...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一、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证明开不了可以协商,不行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
·比较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不同
比较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不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
·抵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抵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活动,抵押质押合同范本给大多数人带来了便利。这样的合同范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交易双方当事人,但是有时候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么如何写好一份抵...
·有关居间买卖合同民事反诉状的介绍
有关居间买卖合同民事反诉状的介绍 (一)概述
反诉是法律给予民事案件被告的一种权利。民事反诉应当以本诉为基础,一是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二是反诉必须以达到和本诉互相抵消为目的。也就是说,被告提起反诉的诉讼和诉讼理由与本诉产生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一、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很多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毕后倒签合同。只要倒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倒签合同是不违法的。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
·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合同违约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合同违约的救济方法是什么?合同已经签订了,工程已经在准备进行了,可是这时候,发现甲方拒绝履行合同,那么作为乙方应该怎么去解决这个困境呢?接下来,请您跟着我们一起来解答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这一问题哦。一、什么是合同违约?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