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 有哪些内容

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 有哪些内容当检察院在所有事情经过都调查清楚之后认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检察院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对于起诉书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来书写,很多被告人的家属想要拿到检察院起诉书但是不知道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此问题。一、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予被告人家属起诉书律师是可以给与家属复制的,但案卷内容一般是不能给与家属的。二、书写起诉书注意事项(1)被告人的姓名。应当写清被告人正在使用的正式姓名,即户口簿、身份证等法定文件中使用的姓名。如有曾用名或与案件有关的化名、笔名、绰号等要用括号注明。如果是聋哑人或盲人,要在姓名后用括号加以注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但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告人,根据《刑法》128条规定,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向法院起诉。(2)年龄。应写公历出生年、月、日。具体出生日期查不清楚的,在制作起诉书时应以公历计算的周岁写明被告人的年龄。但是,如果涉及到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时,必须写明被告人准确的出生年、月、日(3)出生地。起诉书写被告人出生地时,如果是本省人可直接写市、县名,外省的需写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名称;被告人是外国人时,应当写明其所属国籍。(4)身份证号码。应准确写出被告人身份中的号码数,以作为确认其身份的依据。(5)民族。应写全称。(6)文化程度。主要写明所受过的正规教育的程度。未受过正规教育而又达到一定文化程度的,可写“相当”于什么程度。不识字的写“文盲”。(7)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应写明被采取强制措施前所在的工作单位名称及职务;从事农业生产者写“务农”;从事个体经营的写“从事个体经营”;城镇无职业者,写“无业”。(8)住址。一般情况下应写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对流窜犯等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不明的,写其暂住地。(9)是否受过刑事处罚。主要写明被告人在何时因何罪被判何种刑罚等情况。有关定罪量刑需要参考的一些情况,也要逐一写明。如曾采取的强制措施名称及逃跑时间;劳教的原因和时间;劳教解除或逃跑时间;劳改释放或逃跑的时间;认定为惯窃、惯骗等罪的,还需将被告人以前的同类违法行为所受到的处理(如拘留、劳教)等情况,按时间顺序写明。(10)因本案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应分别写明因本次犯罪被批准或执行强制措施的时间、案由、机关、强制措施名称。先后采取两种以上不同强制措施的,要依照时间顺序一一写明。对共同犯罪的多名被告人一并提起公诉的,起诉书的“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应当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依次逐人分段写明。关于“采取的强制措施”一项,如果几名被告人是在同一时间,被同一机关批准或决定采取同一种措施的,可以用归纳法,在各被告人基本情况写完以后,另用一自然段,综合写明各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决定或执行机关、强制措施名称等。三、辩护人基本情况(1)辩护人的姓名。如果是聘律师担任辩护人,辩护人的姓名、其居民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书的姓名应三者一致。如果是亲属或同事等担任辩护人,其姓名也要写准确。(2)辩护人所在单位。应写明辩护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如系律师以外的人担任辩护人的,也应写明其所在单位的名称。(3)辩护人的通信地址。应写清能够与辩护人及时联系的具体地址。如果一个被告人委托两名辩护人的,可以根据被告人委托时指定的顺序或辩护人之间约定的顺序或者辩护人接受委托的时间顺序来写辩护人的基本情况。文章中提到了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律师可以复印一份起诉书给予家属,在书写起诉书时要注意被告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详细信息,在有多名被告人时要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逐人分段写明,同时对辩护人的基本情况也要有所了解,当接受到检察院的起诉书时要即时沟通自己的代理律师来帮助我们辩护

·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大部分父母在离婚时都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双方离婚,孩子只能跟随一方生活,所以,因争夺抚养权而起诉 至法院的案件在实践中也较为多见。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能达到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流程解决,那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是6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


·离婚条例是什么?
      婚姻,是一件大事。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明确我国夫妻之间的各种规定。我国《婚姻法》进行过一次修订。在经济形势发生改变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背景下,做出了最新调整。《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目前是最新规定。 《民法典》与离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一方婚内出轨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一方婚内出轨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情形才是法定的理由,一旦被法院认定,便可以及时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对于...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所以夫妻双方随时可以要求离婚,与孩子多大无关,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法是平均分割。 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征收时限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


·离婚后一方处分财产产权变更是否需要双方处理
      离婚后一方处分财产产权变更是否需要双方处理 需双方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有的夫妻虽然想要协议离婚,但却发现无法协议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这样的情况一般是算单方起诉离婚,那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要在自愿...


·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吗 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要是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不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就是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但有的人在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居然在问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吗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不能更改的,在法...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