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也是属于由国家直接管理的,所以有些人也会把事业单位的这部分劳动者判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列当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初也是经历过各种考试和审核以后才能上岗的,内部的管理相对也比较严格,如果事业编制人员因为一些行为被判处缓刑的话,工资待遇等各方面都有影响。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2007年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施行后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包括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开除处分。法律的适用有溯及既往原则,因此分四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前被判处缓刑期满、仍安排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经考核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予以登记为公务员,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予以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
第二种情况: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前被判处缓刑、公务员法施行后缓刑期满的人员,以及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后至2007年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施行前被判处缓刑的人员,没有开除公职且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调整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但须降低原任职务等级,同时降低薪级工资。
第三种情况:
2007年6月1日前被判处缓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继续在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但是这类人员的岗位等级和薪资等级都应相应降低。
第四种情况:
2007年6月1日后,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可不作开除处分,但须降低其岗位等级和薪资等级。此外,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被判处缓刑,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继续安排在原单位工作,其技术等级确定及工资待遇也应降低。由此可见,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目前在我国分为了四种不同的情况,因为我国在06年1月1日以后颁布了最新的条令,如果是在此之前被判处缓刑的话,那么可以对事业在编人员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换,在06年1月1日到07年6月1日的这段期间被判处缓刑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职务都会相应的下调。


·被判缓刑要开除吗 被判缓刑是否要开除
      不少犯罪的人其实都是有正经工作的,而要是犯罪较轻,并且符合宣告缓刑条件的话,那么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那么要是被告被判缓刑要开除吗?这是对单位而言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被判缓刑要开除吗 不是必须开除,而是可以辞退(也可以不辞退)。 缓刑是指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


·诽谤罪认定条件包括什么
      诽谤罪认定条件包括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


·怎么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量刑处罚
      怎么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量刑处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诉法证人保护措施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上,很多人对法律意识还很薄弱,当我们遇到违法犯罪活动国家相关机关需要我们配合作证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远离事件,当不知道,怕站出来指证后被犯罪分子打击报复,其实,我国刑诉法对证人是有保护措施的,刑诉法证人保护措施有哪些,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刑诉法证人保...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及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按遗弃罪来论处。那么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故意犯罪的两种形式分别是什么
      故意犯罪的两种形式分别是什么(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


·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吗
      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吗?没有这样的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


·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对于服刑的罪犯来讲,要是在监狱里面有组织、有预谋的计划逃狱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而在定此罪之前,需要先对罪犯的实际行为做出认定。那么您知道此时该如何来认定是否构成组织越狱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的社会...


·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怎么处罚?
      公司等企业单位存在的前提是有独立的资金,能够独立的承担责任。为了方便企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高级管理者有权处理公司的资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部分职员利用其职权挪用资金的情形,若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怎么处罚? 一、合伙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行贿罪证据不足会怎么样?
      一、行贿罪证据不足会怎么样?行贿受贿是刑事犯罪,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法院才可以依法定罪量刑,而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的,不得认定有罪,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行贿受贿事实将无法证明,应当认定为无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