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当案件的嫌疑人被抓获后会被押送到相关地点为后期的诉讼程序做好准备,但是诉讼程序可能会涉及到很多个部门并且需要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转移,而这个转移的过程就需要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一、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就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换押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二)、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三)、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改变后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四)、办案人员凭加盖看守所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提讯、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明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提解。(五)、《换押证》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报告。原本被公安机关控制的罪犯在进入审判程序时需要其参与庭审就要求将其押送至法院所管辖的地点进行关押,在这期间按照换押的规定必须给予被告人相应的基本权利否则就是侵害人权的违法行为。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犯罪中止可以分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和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认定: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


·按规定多少非法集资罪量构成犯罪?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非法集资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其中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集资资金为目的,相较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情节更严重、性质更恶劣,因此,其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更严苛一些,那么,按规定多少非法集资罪量构成犯罪呢?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治安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处罚?
      治安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处罚?治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数额标准>5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


·遗忘物可以用罪立案吗?
      遗忘物可以用罪立案吗?遗忘物是民法中规定的一个法律词汇,遗忘物的取得一般会侵犯别人的合法占有,是不能享有所有权的,遗忘物的取得在生活中有比较的常见,因为很多人会遗失自己的物品,遗忘物的取得是否会侵犯法律呢,以及遗忘物可以用罪立案吗这些问题都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为您做具体...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


·犯罪预备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


·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件数不胜数。重庆市民遭遇网络诈骗时,如果数额较大,应该尽快报案。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后,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最后重庆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那么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刑?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刑?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我国被行政拘留单位怎么处分?
      我国被行政拘留单位怎么处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一般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单位是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


·战时拒绝征召、军事训练罪怎么认定?
      虽然现在是和平年代,但是军事训练还是要正常进行的。因此,就有必要进行军人的征召以及训练。但是却会有人拒绝。如果是战争时期这样做就是违法的。那么,战时拒绝征召、军事训练罪怎么认定的呢?接下来就赶紧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吧! 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只有情节严...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燃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包括制造系统的燃器发生装置,如煤气发生炉,净化系统的燃气净化装置,输送...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