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对我们个人尤为重要。我国的房产主要是来自社会个体或集团成立的建设公司,对房屋的开发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的。国际为规范房产市场,保证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住房住的切实利益,特制订了房地产法来约束房地产市场。下面我们就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进行讲解。
《中国房地产法》从房地产物权、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保障和房地产司法五个方面构筑了一个全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框架,这样的结构安排是作者多年从事房地产法教学与研究的心得,在国内房地产法教材中独树一帜。

在内容上,作者以我国出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作为写作蓝本,既注重对土地权属制度、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制度、房地产中介制度等这些房地产法教学的传统内容进行细致的阐述,也针对我国城市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房地产热点如房屋拆迁与补偿等问题进行了法律探讨。尤其是,作者恰到好处地融合了环境法、民法等多学科知识,前瞻性地提出了房地产环境保护、农村住宅保障、房地产物权等这些房地产法的新问题、新概念,并进行了有益探索,令人耳目一新。全书概念清晰,用语简洁,内涵丰富1、土地公有原则 我国人的土地,除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国家可以依法征用集体土地,一经征用即转化为全民所有。?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包括有期限使用。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保护土地,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因此,科学的管理方法是以宏观调控为指导,适当放开,由市场去调节。 在房地产权益关系和管理关系中,国家作为国有财产所有权人和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应当分开,政府参与本质上属于市场行为,政府干预则属于行政行为。?首先土地是一种珍贵的资源,要求开发房产时要珍惜用地。这也关系我国的民生问题,耕地对于我国的粮食起到很大的决定作用。另外房地产开发还要结合当地的市场需求和资源条件来进行开发,保证其布局合理,利于民生。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 在农村有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时候农户最关心的就是遭到拆迁的时候会有补偿吗?有关农村房屋拆迁新规定,2019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具体有以下几类。 1.20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2.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政策...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


·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婚前财产、婚后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提交申诉法院进行判决,那么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分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


·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允许进行房子转租,但此时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这样对彼此的利益才有一个保障。不过这个转租合同的效力怎样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了。那究竟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未征得原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


·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所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抵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做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要有以下的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材料: 法律明确规定,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的确需要的相关的资料以及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说明,...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一、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1)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商品房买卖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商品房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商品房违约金。那么,商品房买卖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依据合同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


·婚后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后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在我国,两限房是指国家推出的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但
      在我国,两限房是指国家推出的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但是两限房在本质上和廉租房以及公租房是有区别的。我们都知道,廉租房和公租房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的,因此有一部分在北京市外来务工的人员,肯定就比较关心北京两限房出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这一问题,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