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那么,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当事人在面对无效合同的时候又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文将详细为您解答。
一、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无效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难免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如因合同内容违法、恶意串通、欺诈胁迫等因素所订立的合同,都会导致合同无效。出现无效合同以后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来处理呢:(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则合同自始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合同被确认无效,合同关系自始不存在,原合同当事人就不得再以原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权利享受合同利益。但合同无效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合同被确认无效,还会产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等效力。因此,当事人应特别注意这点,以免自己的利益受损,建议多多向专业的合同律师咨询。


·合同违约找哪个部门?
      违约是一种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如果没有约定的仲裁条款,但有约定的法院管辖范围,则可以按照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产品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关于产品代理相信您在生活当中并不陌生。包括化妆品,服饰以及其他的事物,代理商只有在和厂家签订产品代理合同以后才有资格对这些物品进行销售和经营。所以产品代理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严格遵守合同签订的流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产品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作为客车公司与旅客之间签订的客运合同来看,在法律范围内,成立并且实际生效了之后,当然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从而导致客运合同被解除。那么实践中,究竟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


·合同一方丢了该怎样办?
      如果一方当事人失去合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如下:如果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而败诉,则可能无法提供合同,从而无法证明双方的协议,从而无法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2. 另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而损失方不能证明另一方私自变更,从而严重影响了损失方的合同权益。合同一方的损失不影响合...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一、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1、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常见的有两种,一是不经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情况(注意:不是无效),例如房地产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以后才能过户,不然赠与合同虽然有效,但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让你过户;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所以...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 首先,明确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


·出版合同的有效期30年是否合法?
      出版合同的有效期30年是否合法? 一、出版合同的有效期30年是否合法? 出版合同的有效期30年是合法的,出版合同一般3年的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一般也就是合同的履行期,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履行合同,合同有效期是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未约...


·合同违约赔偿规定的最高标准是多少?
      合同违约赔偿规定的最高标准是多少?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


·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内没有转让出去,那么就丧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谈不上转租了。因为租赁到期,没有续租的情况下,就已丧失了房屋使用权,同时房屋的使用权转移给出租人。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一、定金担保 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需要注意的是: 1、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 2、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


·实践性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实践性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一)实践性合同是什么 1、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