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如果高空坠物把车子110管吗?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城市中的高楼大厦也越来越多,而一个潜伏在这些繁荣景象的背后,也有高空坠物这样的危险潜伏,面对偶然出现的高空坠物,责任问题一直是相关部门头疼的内容,而如果高空坠物砸中的是车子,责任该怎么界定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些法律知识,一起了解高空坠物把车子110管吗?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赔。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责任,但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就何女士的情况,如果确认为高空坠物,但是无法找到具体哪一家,应由楼上所有住户承担赔偿责任。”高空坠物是极其危险的因素,坠物一旦砸中人,轻者受伤,重者死亡,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坠物的所有人、建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等,在高空坠物事故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今城市楼房越建越高,室内空间有限,很多人习惯将一些杂物堆放在阳台上或防护栏里,很容易掉落。如果楼下是人流量大的街道、公共场所进出口、商业区等,坠物砸坏车辆、砸伤甚至造成人员伤害的几率非常大。作为业主,必须时常检查自家阳台和窗台上的花盆等杂物是否存在掉落的风险;作为物业等管理者,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现谁家防护栏上堆放了可能掉落的物品,要及时提醒和警告。从小处着手,人人知文明、护文明,才能预防高空坠物的事故发生。
二、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
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 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 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 保护弱者) 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实际上还可以有其它的理论支撑。建筑物作为整体而言,对所有者或管理者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共有关系。民法规定, 按份共有的财产, 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 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 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
三、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 所有权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 不得违反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
由此可以认为,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责任主体不限于所有者,也包括管理者或占有者。因为现实中,建筑单元所有者与占有者很多是分离的,在此情况下,要现行占有者承担责任才是公平的。所以,高空坠物的这种意外事件,在法律上的界定是有其难度的,因为高空坠物只是一个统称,依据高空坠物的发生原因和后果,高空坠物有很多的分类,所以,高空坠物的责任追究也一直是警方的一个难题,而如果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高空坠物把车子110管吗?是肯定管的。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


·一、交通事故伤残分主次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分主次责任吗?交通事故伤残当然也要分主次责任,而且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和伤残级别问题毫无任何的关系,伤残等级不会影响到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


·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有什么后果?
      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有什么后果?近年来,交通事故中由于超载而发生的占据了很大比例。超载的危险指数不仅需要驾驶员严肃重视而且需要社会群众的共同监督。校车的属性因其搭载着年轻稚嫩的生命而更加特殊,对校车的监管力度也在一天天不断完善和加强,然而因校车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却仍然层出不穷。我们...


·关于第二年车险买哪几项?
      现在社会随着您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买车随之还有别的问题,比如车险,车险有很多种,很多保险公司给的险种也不一样。但是关于车险您是否了解?第二年车险买哪几项?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第二年车险买哪几项? 首先,交强险必须买,不管第二...


·喝酒之后不能开车可以说属于常识性认知,但许多人在喝酒之后抱有
      喝酒之后不能开车可以说属于常识性认知,但许多人在喝酒之后抱有侥幸心理,不顾法律的规定依然驾车上路。酒驾开车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有醉驾行为的,还会被刑事处罚。那血液含多少酒精算醉驾?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一、血液含多少酒精算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报案,交...


·交强险有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强险有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


·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 房产税是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必须
      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 房产税是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购房居民需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在没有交税之前,肯定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因此很多人在向有关部门全部都交完税款以后,肯定也十分关心,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因为买完房以后房子的产权问题,对所有人来说肯定...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


·交通事故被撞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交通事故被撞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