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二、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三、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四、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综上所述,离婚孩怎么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收入,抚养具体需求以及社会需求环境来具体计算。同时,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走法律途径,依法取得抚养费进行孩子的抚养。通过我们的讲解希望您能够清楚地认识到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同时也希望您能够珍视婚姻,且行且珍惜。

·夫妻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一般无过错方会同时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做出相应的离婚赔偿。那要是夫妻协议离婚后,无过错的一方此时是否能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呢?这是很多人都疑惑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首先必须要满足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也是不能主张彩礼返还的。而具体返还彩礼的数额,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会减少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1、因给...


·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
      在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仅是注重物质生活,同时也是越来越注重精神生活。因此,对于生活中的伴侣的期望越来越高,因为这样,当人们发现伴侣与自己共同话题越发少时,再外加其他因素,离婚率就越来越高了,本文主要介绍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抚养权的判决 离婚时继...


·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当事人双方都能够出庭,否则的话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事情无法说清楚,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本人不到庭的情况,原告或者被告不到庭的情况都有。那此时要是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该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若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那此时无法进行协议离婚,不过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最终法院不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还有可能是判决不准离婚。那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


·假如夫妻关系不顺利
      假如夫妻关系不顺利,其中有一方十分想与对方离婚,但这个时候对方却不见得也想要离婚,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此时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实现目的,那么如何准备起诉离婚,具体要哪些资料呢?下面让我来为大家一一介绍。首先我们需要准备的是民事诉状,民事诉状要求我们要将原告、被告两方的姓名、性...


·一、 经法院判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一、 经法院判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经法院判离婚财产分割的收费,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起诉...


·起诉离婚需要理由吗?有哪些理由?
      随着经济和观念的不断发展,离婚已经不是什么很困难或者羞于启齿的事了,根据近年来的数据来看,我国甚至是世界范围内,离婚的人都很多,离婚的原因也是各式各样的,有和平协商后的自主离婚,自然也有感情破裂了但是各种牵扯不断到必须上了法庭靠法院裁定才能离掉的婚姻,那么,起诉离婚需要理由吗? ...


·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女方想离婚但男方却不同意的情况,此时是不是就无法解除双方之前的婚姻关系呢?不得不说,很多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但其实也是有办法的。那究竟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怎么办?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遇到离婚时该怎么办 离婚这场“战争”,让人心力交瘁。不少经历其...


·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
      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 一、分居两年会自动判决离婚吗? 不会; 1、我国婚姻法律,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这一条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 2、律师的解释是: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其次一定是...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不配合那么就只能采取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了,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