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哪些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哪些?
设备质量检测是人防工程防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质量检测的合格与否,关系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否投入民生广泛使用。那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内容上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加工、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专项性能检测包括: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
第四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机构,应按本规定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五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验研究与质量检测中心在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下,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新产品的试验定型与系列化工作。
(二)负责制订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防护设备试生产和增项产品的质量检测,承担各级人防部门委托的仲裁检测业务。
(四)负责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五)承担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关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自觉接受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承担所属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的委托检测,参与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
(三)严格按照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检测标准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质量检测。
(四)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结果负法律责任。
(五)执行检测收费标准,保证公正检测,树立良好信誉。
第三章 资格条件
第八条 申报成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单位,应当为非涉外机构和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人员
1、防护专业工程师、机械专业工程师、结构专业工程师、电气专业工程师各1名以上,从业1年以上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防护设备质检标准。
2、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人员(专职质检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应通过防护设备专业知识的相关培训,能熟练操作相关质检仪器设备,熟悉所检测防护设备的相关检测标准。
3、使用超声波探伤类特种设备检测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操作证书或国家人防办颁发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二)场地
1、检测仪器设备存放间不小于30平方米,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存放于专用柜内并有醒目标识。
2、密闭性能检测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并应配有5吨以上行车。
3、通风性能检测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并应配有3吨以上行车。
(三)设备
1、常规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检测仪器设备:千分尺、游标卡尺、直尺、卷尺、塞尺、靠尺、平面度检测仪、垂直度检测仪、螺纹检测仪、同轴度检测仪等。 使用性能检测仪器设备:拉力计,计时器。
材料和外观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回弹仪(测商品混凝土强度)、钢筋扫描仪(测商品混凝土中钢筋的布置及保护层厚度),商品混凝土超声检测分析仪(测商品混凝土结构中的孔缝等隐患),钢板测厚仪,金属超声探伤仪(检测焊缝),漆膜测厚仪与划格刀具(检测油漆厚度与附着力)。
金属材料的材质(强度和理化实验)可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检测。
2、密闭性能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测试系统的仪器设备:空气压缩机或安全可靠的气源,压力表,流量计(组配),微压计,气压表,温湿度表。
检测平台:为安装调试台,满足门孔尺寸6米X 3.5米以下防护设备立装检测漏气量的需要。
3、通风性能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测试系统的仪器设备:微压计,气压表,温湿度表。
检测平台:为通风性能试验装置,满足当量直径Φ1000毫米以下活门、阀门风量、风阻检测的需要。
(四)质检
1、相关检测标准和质检操作规程齐全。
2、检测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确保仪器设备始终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3、应建立完整的质检档案,质检记录完整,并长期保存。
(五)管理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这些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检管理制度,仪器检定制度,物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检后服务制度。
2、机构的防护专业人员、质检人员应当通过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培训,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 资格认定
第九条 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质检现状和需求,按照下列程序申报1一2个符合条件的质检机构:
(一)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单位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二)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认定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并通报相关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第十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内容:防护设备加工和安装质量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
第十一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终止前六个月内,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向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上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工作评价报告,并对是否换发资格认定证书提出意见。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复审,审查合格的,予以换发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内未上报材料,视为主动放弃,注销资格。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民用工程质检收费价格,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检测信息价格,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应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严禁将检测业务委托他人或其他机构检测。
第十四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检测资格:
(一)提供虚假材料申报质检机构资格的。
(二)出借、套用或转让质检机构资格的。
(三)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的。
(四)严重超标准收费的。
(五)超出批准范围检测的。
第十五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加强防护设备检测标准、图纸和工程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严禁私自复制和扩散涉密载体。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上文我们为您总结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一共六章十七条。设备质量若能按照上述办法检测合格,就可以加大力度投入民生使用。若质量不达标,一方面需设备重新回炉打造,另一方面则需对有关部门实行问责,望各部门能相互督促,加强设备质量检测的工作。
·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
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 一、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
(一)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二)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
·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
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女职工一生当中会经历产期、哺乳期、经期等三期,在这三期期间,女职工相对比较脆弱。法律对女职工三期进行了保护,并同时规定了一定的假期。那么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
·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认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
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认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已经十五年,并且没有达到退休年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是不能辞退该员工的。那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我们为您作以下解答。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我们居住的房屋、购物的商场等建筑都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相关建筑的安全性就尤其重要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有严格的要求和把关的,也出台了相关的条文来规范。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
·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怎么鉴定?
没人能保证工伤的伤及部位,如果是伤残的眼睛,无论工伤伤残的是一只眼睛还是两只眼睛,对于伤残人员来说,都对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都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和精神补偿,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来支付,而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需要制定部门的制定程序进行鉴定,而后出具...
·现在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之前,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有
现在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之前,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有着各种工作上的待遇,比如假期、工作待遇等等,当这份合同有了争议时,该怎么办呢 ?接下来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控制的分类是什么不管是什么工程的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工程建筑质量差的话,不仅工程持续的时间短,而且还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工程坍塌导致人员伤亡,所以在工程质量方面很多问题都是需要去注意的,那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是什...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一、最低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最低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费用(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应付职工薪酬包含用人单位给予其在职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各种福利,是员工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员工对职工福利费的适用范围不太了解,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介绍给您。
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