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定

合同的管理工作也是合同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良好的合同管理和备案制度的建立,会使合同更加高效、合理的管理和发挥它的作用。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细则都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为当事人申报房屋租赁信息提供便利,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以下称市租赁所)负责对各区、县级市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开发、维护、管理和备案数据的汇总、统计。

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具体工作。

第四条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本规则颁布后3个月内,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开通房屋租赁网备系统(以下简称网备系统)。

市、区租赁所应当对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网备系统使用手册以及使用培训。

第五条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租赁双方经中介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该中介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第六条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房屋权属来源文件;

(三)房屋租赁合同;

第七条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要求资料提供人在其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上签名,并拍摄申报人现场影像资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资料复印件上加盖核对章,并由核对人签名确认。

第八条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填写租赁信息网上申报表,并将经核实的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文件、房屋权属来源文件及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上传到网备系统。

资料上传完成后,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场将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退回本人。

第九条网备系统根据申报资料,生成网上备案受理号。受理号作为租赁当事人查询网上备案进度的凭证。

第十条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后,即完成了房屋租赁信息申报义务。

第十一条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通过网备系统,对上传的网上备案资料进行核对、备案及注记。同时由网备系统生成《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电子文件。相关工作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二条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需要办理书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租赁当事人仍需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应当根据网备系统反映的租赁信息,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核对相应的租赁信息。

第十四条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输入虚假房屋租赁信息或者上传虚假房屋租赁资料的,按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输入虚假房屋租赁信息或者上传虚假房屋租赁资料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行政责任。

第十五条租赁当事人利用网备系统实施诈骗、偷逃税费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公安、税务等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综上所述,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管理细则,主要是为您制定一定的管理合同的制度和规范,约束双方发行为,来保障合同严格履行的同时,也能够比较好的管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您的基本利益

·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
      购房者在收房后,一般都会想要清晰的知道自己房屋的面积。那么,买房子面积要怎么算的呢?如果您计算的面积小于房屋购买时约定的面积,但开发商却不予解决,这就很可能会引发面积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应该怎样去预防商品房面积纠纷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租赁期满后...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骤,其实购房者都是应当事先了解清楚的,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造成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买房子的步骤是怎样的呢?其中肯定不仅仅是双方达成合意,还需要进行登记备案、房产过户。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介绍吧。 第一步:买房咨询 购买二手...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按照以上《合同法》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


·很多购房者在验房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但此
      很多购房者在验房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但此时首付款都已经交了,并且向银行按揭申请的贷款也已经批准下来,因此就认为肯定无法退房。那遇到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租房没到期可以退租吗 租房应注意什么
      一、租房没到期可以退租吗在房屋租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想要退租,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的,这个时候最好与房东协商,如果当初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能会支付违约金或者导致押金无法退还。二、租房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一定要检查房内的所有家具、家电是否是好的,家电要...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多人会积极的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办理过预告登记证明的人来说,在办理相关登记的时候会对其具体内容不太明白,比如预告登记费收费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一下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您。 一、预告登记费收费...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遭受无谓的损失,购房者应该怎么避免房屋产权纠纷?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描述,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发生房产纠纷时,购房者要积极采取措施,...


·房产证上有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吗?
      1.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


·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不少人选择租房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当然也有人是租房来做生意的。而对于房屋来讲,都是有一定的使用用途的。如果规定是住宅,那么就只能用于住宅。不过,实践中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房屋的使用功能,源于房屋建设...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