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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1、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依照相关犯规应得权益金为 元,乙方愿意放弃差额部分;


2、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事项均已履行完毕,双方无其他争议;


3、承诺在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金后放弃其他任何主张,不再就双方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项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该协议的关键:


1、补偿金低于法律保护是可以成立的;


2、双方确认的第一条非常重要,如无第一条,则本协议亦不成立。


二、工伤后员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在工伤恢复了以后还是没办法胜任其他的工作,那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当中应该写清楚是要赔偿职工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的,可是有些职工是在工伤发生了以后,还没来得及工伤认定或者工伤鉴定之前就自己决定和公司私下解决这件事情了的话,那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在写的时候也是涉及到一系列的赔偿,赔偿的时间,支付方法以及赔偿完毕了以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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