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制定的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划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处置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起诉等方式,现实中很多情况是诉讼解决的。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及债务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由双方平均承担。而属于个人部分的,由个人承担。夫妻在婚姻存续期内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等,都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


·债券与股票有何差异2023
      债券与股票有何差异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


·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一、大学生无息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大学生创业的话满足条件是可以办理无息贷款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项目,有一定的流动资金,有自己固定的住所或工作的地方等。 贷款金额有时候要根据你的项目来,一般可贷到所需金额的70%,期...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具体办法是什么?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具体办法是什么? 您都知道夫妻之前的债务理应共同承担,可是当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婚姻法》是如何规定夫妻婚前的债务问题呢,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呢,债务是否还是共同承担呢,债权由谁掌管呢?那么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夫妻离婚债权债务分割情况以及婚姻法对此问题的规...


·公司法人和股东能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能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有的时候因为资金周转的需要,可能会向银行贷款,而且向银行贷款这也是属于常见的一种融资的方式。不过向银行贷款的时候,不一定都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面的,作为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进行贷款。不过公司法人和股东都需要知道,公司法人和...


·一般情况下他项权证办完多久放款?
      房屋是我们一项重要的固定资产,购买房屋时我们一般会拿到购房协议,当我们急需用钱或是突发情况下可以将房屋抵押或是租赁出去换取一定的资金周转,而房屋他项权利就是可以将房屋典当、抵押等的权利。那么他项权证是指什么,一般情况下他项权证办完多久放款呢?我们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将答案整理于下文中...


·手写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手写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 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 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不需要归还本金,投资者想要收回...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以及规定是什么?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以及规定是什么?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一、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对待欠钱不还的人最有效的要账方法是,向人民法申请支付令。 1、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