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可以争夺小孩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争夺小孩抚养权吗?

离婚后也是可以争夺小孩的抚养权的。

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般所讲的家庭的破碎伤害最大的就是无辜的孩子,夫妻在离婚之后大多数都会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利而对另一方的抚养权表示了否定,而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会考虑到综合的情况并且要求双方出具相关的条件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请求。


·一、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


·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


·如何办理离婚抚养权归属?
       一、如何办理离婚抚养权归属? 办理离婚手续中关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需要经过双方自行的和平协议,或者没有办法协商的情况下去法院请求用判决书的形式得到最终的离婚的结果,其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将附带在判决书中得到解决,具体办理环节如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


·离婚财产权处理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纠纷的分割在婚姻法中就有明确的阐述,但还有很多人对婚姻法并不了解,认为离婚后财产完全可以独自去分配,认为弱势方是无法左右的,但事实并不如此,其中的规定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婚姻法中的规定都是非常公平公正的。那离婚财产权处理原则是什么呢?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投资财产取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判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很多夫妻会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争议,而这种情况下自然就是不能再协议离婚了,不过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同时也会由法院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判决。那判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属于谁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判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1、两周岁以下的小孩...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我国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的调整,各省市也在国家的号召下,对当地的计划生育内容进行修改。其中,关于广东省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修改,相信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那到底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2017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广东新计生条...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该如何写
      夫妻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有子女该如何来写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协议人甲方、乙方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办...


·对于重婚罪起诉就会判刑吗
      一、对于重婚罪起诉就会判刑吗? 对于重婚罪起诉也不一定会判刑,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才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


·家庭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家庭共同财产的范围还包括父母、祖父母以至兄弟姐妹的财产。家庭关系解体时,家庭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家庭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什么要求
      夫妻离婚是自己做出的选择,而在实际离婚过程中毕竟涉及到很多问题,如果男女双方不能签订离婚协议,也只能去法院离婚了。那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什么要求呢?本文将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什么要求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