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指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指什么?依照玩忽职守罪的定义,可以将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分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种。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立案时确已造成的经济损失,移送起诉前,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以及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不予减扣,但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的情节考虑。该规定明确了直接经济损失的起算时间是立案时,立案后挽回的损失不能减扣。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客观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那么即使客观上存在行为人玩忽职守的行为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危害结果,也不能追究行为人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由直接经济损失核算出的银行利息;(2)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灭失、毁坏后,经修理、重制、更换所需的资金;(3)因挽回由玩忽职守造成的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所列支的成本。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根据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以下标准的,即可立案:1、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3、虽未达到1、2两项数额标准,但1、2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综上所述,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较大会构成犯罪,经济损失是直接损失,导致个人财产损失数额15万或者企事业组织损失30万的,构成立案,如果某一项金额达不到,两者之和达到30万的,也符合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犯罪的立案标准。


·什么是认罪态度好?如何判断?
      诉讼案件中,如果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良好,可能会得到法院从轻判决。什么是认罪态度好?如何判断?针对这一问题您有很多疑惑。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和法律知识对被告人的态度良好的界定标准进行回答。欢迎您阅读! 一、如何认定被告人认罪态度好? 我国刑法并没有直接的规定“认罪态度良好”。 ...


·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
      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 网络信息的发展使得不少不法分子有了非法钻营的想法,犯诈骗罪触犯了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数额较小,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最低标准,但是也构成了违法行为,可以立案,很多人对此不解。那么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犯罪预备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犯罪预备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


·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
      在我国只要与毒品有关的行为,不是违法的就是犯罪的。而其中,构成犯罪的话,当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是比较重的。就非法持有毒品来看,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才会构成犯罪,那到底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治安管理...


·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是怎样规定的
      总所周知,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生活的必需品。由于近来年,食品安全接二连三出现问题,国家为推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接下来,为您具体分析。 一、刑法修正案八中 ㈠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抢劫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行为属于暴力犯罪,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严格的。而对于以抢劫罪判刑后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日后也是有机会减刑的。那么抢劫罪减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抢劫罪可以减刑吗 减刑是指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


·非法组织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释义的内容有哪些?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需要受到法律惩罚的,涉及犯罪的;如果是因为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我过法律对此也是有规定的,也是涉及犯罪的。有时候法律条文需要有它的严谨性与专业性,所以可能会出现一些人看不懂的情况,今天我们就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释义内容,跟您 说一下这...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与再犯新罪怎么办?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与再犯新罪怎么办? 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多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如获得辩护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都有权进行自我辩护。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代理申诉...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