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交税吗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交税。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如果融通资金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其缴纳相应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 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 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企业之间进行借款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不过也不是所有都允许。根据规定,目前仅仅是允许企业之间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借款,其他情况下的借款则还是不允许的。至于企业借款的利率约定,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否则的话会导致约定的利率得不到支持。


·一、要继承债务有哪些?
      一、要继承债务有哪些范围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


·我国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无息贷款等同于是政府在当事人贷款的这一过程当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最终产生的利息是政府通过其他的方式偿还给银行的,这也是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的发展状况针对一些人群所开放的一种带有帮扶性质的贷款政策。可能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对于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了解。 一、我国农...


·离婚前共同债务婚后如何处理
      离婚前共同债务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


·婚前债务离婚后有义务还吗?
      婚前债务离婚后有义务还吗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也指出:“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


·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有些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甚至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债券还可以上市。这使得公司不再完全依赖银行贷款,大大增加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对公司的良好运营有很大帮助。那么,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一、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写有借条,二者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一、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企业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


·迟到一次罚款500是否合法
      迟到一次罚款500是否合法 劳动者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公司依法有权对员工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但前提是公司有处罚依据,并且是合法制定的。 因此,罚款是否合法,一看公司是否有相关...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追债的方式有哪些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追债的方式有哪些在欠款发生后,如果欠款人不主动还款,甚至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日期,或者是直接拒绝还钱,那么债权人就要想办法追讨欠款了。对于债权人来说,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