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产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不同的情况下分割的情况是不同的,但最终的前提是对房产的产权情况进行认定,只有在产权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理,否则该财产是不可以分割的。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当然也有没有办理的。那您知道办理房产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吗?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有必要也办理一个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


·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
      不少夫妻都追求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有了自己的房子,好像生活才能更有保障,所以在买房时会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当各种原因引起两人离婚,就会出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成为离婚的两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离婚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


·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
      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 一、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 对于非住宅拆迁,承租人跟房屋产权人获得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房屋产权人获得的是房屋所有权的补偿,而承租人获得的是经营性损失补偿,如房租、搬迁费以及搬迁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损失等费用,经营性补偿一般包含在拆迁补偿...


·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怎样的
      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怎样的 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房屋以投资入股方式交予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入股时间:自201 年 月 日起。 二、...


·同居关系引起的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引起的房产纠纷是现在社会经常发生的法律纠纷,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只是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的财产分割法律有相应的规定,对于房产来说是同居双方最大的财产纠纷,我们因此整理了因同居关系造成的房产纠纷的相关形式和分割原则。 一、同居期间房产纠纷的表现形式 1...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


·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实施占有属于合法占有吗?
      本案买受人是基于合法有效的《购买协议》占有案涉商铺,案涉商铺虽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系根据出售方的交房通知正常办理接房手续。其次,买受人接房后将案涉商铺出租,可以证明案涉商铺已经具备了正常使用的条件,故可以认定买受人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


·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
      相信现在很多人租赁房屋都是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吧,此时一定要注意通过正规的房产中介来租房,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委托房产中介的,必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那到底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24规...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或个人因建设需要拆迁城市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报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 一个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