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务工作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当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涉及到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另外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违约原因来确定。

·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位需要赔偿员工医疗费等费用。当然,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劳动者必须在时间规定内去制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的,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为自己拿到相...


·手指粉碎性骨折工伤鉴定吗?
      在工作生活中,许多劳动者、特别是工人和农民工在工作中会发生事故,并导致受伤。劳动者需要清楚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去指定单位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劳动法中对工伤等级鉴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下文详细回答了手指粉碎性骨折工伤鉴...


·安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包括什么条款?有范本吗
      安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包括什么条款?有范本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


·在我国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在申请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来说都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审批流程,和一些繁琐的过程。并且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是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鉴定的话,还需要工伤鉴定费用,有一部分劳动者其实是不愿意做工伤鉴定的。但是,工伤鉴定书对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


·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


·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我国,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劳动纠纷案件进行仲裁。目前各个省市都有相关的仲裁机构,其中劳动争议仲裁员是重要的成员,负责具体的仲裁事务。那么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本文结合国家相关规定,简要介绍下...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按照离婚时间结果,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文件,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实行的是什么?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我们知道,因工程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和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不管是施工人员,还是工程的使用人员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此,国家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建设,制定了很多的相关的措施,并且针对工程质量监理的责任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出...


·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如果出现了工伤,并且想要获得赔偿的话,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或者鉴定,否则是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的,也就意味着可能无法赔偿。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内容,将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申请程序,详细的介绍给您,请往下继续阅读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 1、用人单...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