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的流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上也规定了合同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存在违约的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所以一方是可以按照违约的标准,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结合实际来进行判决处理,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情况来支付违约金,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一、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可以吗?
      一、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可以吗?可以,贷款买的房如果卖出去贷款需一并转移,贷款转移被称为转按揭,但是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1、如果是全款的话,直接把钱交给银行,相当于你替卖方把钱还清,然后从银行把房本拿出来,再去建委过户,如果是贷款,需要去银行办理一个转按揭手续,然后才能过户。...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


·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里都会规定房屋租赁的期限。但有时会出现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情况。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出租人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对提前退租都不知如何处理是...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 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 小产权房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是不允许交易的,买卖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在购买了之后,如果出现了问题而调解不成,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就算买了小产权房,也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一些与商品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小产权房是无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交易,房屋买卖由于其涉及的资金比较多,而且还会涉及一些权力的归属问题,所以常常会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一份合同的原因,说到房屋买卖合同很多人都表示由于并不是经常性的使用,所以书写起来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下面给您简单介...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二手房合同中买卖双方最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1、购房者未能成功申请贷款。 目前,通过贷款支付主要房款是大多数购房人的首选付款方式,但如果买方不能通过银行审查,又该怎么办?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付款能力进行约定,可以选择如果...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


·一、店面装修后房东违约是否需要赔偿装修费?
      一、店面装修后房东违约是否需要赔偿装修费?1、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装修费。《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像您想象中那样只要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买了商品房。而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买了商品房后反悔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