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美容美发店里办的卡可以要求退费吗?

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在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一些消费领域,经营者出于其营销手段的考虑,经常引导消费者选择预付储值的消费方式。而当服务场所无法保障原有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或当特定服务提供者离职时,消费者的预期目的即无法实现。消费者以此诉请退款的,即使预付卡服务协议中有“不退还”、“不折现”等条款,人民法院也应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的诉请。

·债务加入人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在保证人签名真实的情况下,若其所签署的借款合同是事后补写,担保人是否还应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认为,由于在空白合同上签名将会产生授权对方当事人补记合同空白部分内容的法律后果,在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签名真实的情况下,不管主张的本案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系对方当事人事后补写的主张是否成立,担保人均应在借款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格式条款的无效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而,相对方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完全同意或拒绝,相对人在订约中实质上处于附从地位。它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与《合同法》的平等、自愿、公...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详言之,首先,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


·违反抵押合同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如违反抵押合同,其违约责任主要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如违反抵押合同,其违约责任主要有:...


·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函,是一般保证还是债务加入?
      一般情况下,从增信承诺文件的文义、目的、双方当事人的后续履行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与系列交易安排的利益关联程度等角度综合分析,若不能确定承诺人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的,则应当认定为保证。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明确了第三人加入债务的概念。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承诺由其履行债...


·美容美发店里办的卡可以要求退费吗?
      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在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一些消费领域,经营者出于其营销手段的考虑,经常引导消费者选择预付储值的消费方式。而当服务场所无法保障原有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或当特定服务提供者离职时,消费者的预期目的即无法实现。消费者以此诉请退款的,即使预付卡服务协议中有“不退...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当事人一方 (受雇方)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其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可从以下几点予以明确。
    一、主体资格的不同


·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担保,担保合同的效力及责任承担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加入在债务承担方式上有什么区别?
      首先,债务加入是第三人承诺由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并存债务承担方式,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保证责任则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三章关于保证合同的相关规定,二者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存在重大差异。 其次,保证责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担...


·“知假买假”是否支持惩罚性的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根据江苏...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