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民法规定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民法规定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规定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
一、民法关于合同违约金有如下规定:
1.《合同法》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金范围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文可知关于民法规定合同违约金是多少以及违约金范围,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还是需要提前沟通,这样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约的情况,请您及时的联系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权。

·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办?
      如果说合同的签署是双方进行经济往来的前提,那么合同履行就是保证双方利益实现的重要过程。现实生活中,哪怕是合同内容非常全面了,也会出现合同履行中产生冲突的情况。那么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怎么办?我们在下文给您支几招。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怎么办再完美的合同也无法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种...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具备什么条件合同才会生效房屋、土地等不可以移动的建筑物都是属于不动产,那么购买房屋土地等都是需要签订不动产合同的,签订合同后是否能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呢?那么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释一下。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


·海陆联运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海陆联运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对于货物要选择什么样的运输方式,这是在于商家本人的。如果有经济条件的话,当然可以选择海陆联运这种运输方式,不管是哪一种运输方式,最重要的目的都是要保证双方的合作能够顺利的完成。因此合同范本当中的条款问题就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是双方履行职责的重要凭证,那么,...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时候会听到经销商这个词,我们对此不是很能理解,其实经销商大都是指的出口方和进口方,而经销商协议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协议,是为了双方的利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经销商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


·合同诈骗和诈骗罪哪个轻一些?
      合同诈骗和诈骗罪哪个轻一些?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殊情形,并不存在谁重谁轻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从入刑的角度来看,如果诈骗罪的入刑金额高于合同诈骗罪的金额,合同诈骗罪要高一些。《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
      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要有效也应当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只要合同中的约定是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也应该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它与遗赠协议是有区别的。对于遗赠协...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的种类在我国是包括很多种类的,比如说在我国有担保合同,实际上他是为了担保相关人员所签订的一种合同。还有就是担保合同有可能被确定无效,确定无效之后会造成一些损失,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


·签订的合同于何时成立?
      签订的合同于何时成立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有的单位为了规避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而在初次入职的时候,仅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那么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这样的行为对劳动者来讲无疑是不利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 一、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