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做好拆迁区域和安置区域的总体规划。(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做好资金保障。(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三) 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居住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宗地面积、房屋建构物面积、是否同意拆迁等,建立每宗地档案,绘制工作图。拟写调查分析报告。(在调查中有80%以上的被拆迁户同意拆迁,可以准备发布拆迁公告)。(此项工作主要由国土部门负责、拆迁部门协助) (四) 拟定拆迁方案。根据拆迁区域情况的不同,制订适合本区域的拆迁方案(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五)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应当向当地政府建设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1、拆迁申请;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 拆迁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以公示的形式告知被拆迁人,同时,拆迁人选出三家以上在建设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后被拆迁人无异议,最后由拆迁部门确定聘用的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确定后由委托的估价机构派出估价人员开始入户进行土地、房屋及建(构)物测量、预评估,在评估勘丈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跟随,勘丈的结果必须要有以上工作人员的全部签字,方可有效。
(一)房地产价格估价机构违反评估规范,显失公平,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格证书。
(二)项目组动迁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拆迁人委托在乌达区建设局备案的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进行房屋拆除,严禁个人和无资格的拆迁机构擅自拆迁。(此项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拆迁人、拆迁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三、 动迁和签订补偿协议
(一)动迁方式:由被确定征迁辖区镇、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动迁主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担任动迁组长,拆迁人不得少于1人)
(二)在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拆迁相关文件后,动迁人员以组为单位入户,每组不少于三人。一是拆迁工作人员依据委托的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到现场细致复核,经复核有差项和漏项的,现场给予调整,同时给被拆迁户进行补偿草算;二是认真填写《动迁记录》,每户《动迁记录》的填写要贯串于拆迁的全过程,连同《拆迁补偿草算表》一起整理归档;三是政策宣传到位,做到政策统一、透明,补偿合法、合理。
(三) 通过入户现场仔细核对、草算,被拆迁人无任何异议且同意签订补偿协议,核算员要认真填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户签字后,同时将协议单上的补偿金额在拆迁区域内进行公示。工作人员要收回有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及残疾证、低保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与《住户情况调查表》、《动迁记录表》、《拆迁补偿草算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评估报告》、《回迁房屋登记表》一起整理归档,由组长审核签字后交给档案员管理。
(四)动迁工作中现场工作人员不能解决处理的,提交项目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五)对于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带头滋事的被拆迁人,在政策宣传到位,多次入户动迁都无法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超过搬迁期限的,经会议研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入行政裁决程序。(行政裁决由区拆迁办负责)
四、 档案管理
审核签字后的被拆迁人档案,由拆迁人管理保存。(此项工作由各项目档案管理室负责)
五、被拆迁房屋交接程序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搬迁完毕后,通知房屋接收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接收,由房屋接收人给被拆迁人开具房屋交接单。如果被拆迁人将房屋原有的设施(如:暖气、灯具、地板、门窗等)自行拆走的,将在补偿金额中扣除。
六、被拆迁房屋搬迁奖励及补偿款领取办法
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在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被拆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被拆迁人的授权委托书、拆迁补偿协议单、房屋交接单到指定的项目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实行产权调换的,如果是原地调换期房:调换房屋的价格高于产权调换补偿金额的,在调换的房屋交付使用时一次性交清房款;调换房屋的价格低于产权调换补偿金额的,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被拆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被拆迁人的授权委托书、拆迁补偿协议单、房屋交接单到指定项目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经审批后3日内支付,星期六、日顺延。如果是异地调换现房: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被拆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被拆迁人的授权委托书、拆迁补偿协议单、房屋交接单到指定项目财务部办理交退款手续,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登记。经审批后7日内领取房屋钥匙,星期六、日顺延。(此项工作由各项目办公室负责)。
上文就是关于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信息。综上所述,必须先有规划,然后确定区域,之后顺利完成征收,补偿和交接等,严格的按照这些程序来走,把握每一个小阶段,最终就能实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待遇有哪些?1、享受规定期限的病假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是劳动者的休息治疗期限。病假期限长短由累积工龄和本单位工龄决定。2、享受病假工资按照的规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


·劳动合同n1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n1是什么意思?指赔偿的具体方式,这里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所谓的 1,特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里3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例如,张三在某单位工作了...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利预算表是企业财务计划预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制定工资福利预算表是很多企业相关部门的非常重视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下企业制定工资福利预算的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福利预算它是人工成本控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属...


·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一直是人们在热议的话题,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
      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一直是人们在热议的话题,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关系都没有一个定论,也有的人认为他们虽然存在着联系但是有很多的不同之处,其实我们的认识可能是存在问题的,那具体来说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区别有什么呢? 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区别 1、不平等性。决定性...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劳动逆向派遣是企业为了逃避对员工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选择的一种用工方式。员工在企业工作,企业应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让员工正常享受应得的权利。但企业却利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规避了应承担的义务,使员工的利益受损。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我们通过以下劳动逆向派...


·高温费计入工资总额吗?
      每年到了夏天,天气炎热,户外工作的员工都可以从企业那里拿到一笔高温费,尽管金额不大,但是也是一种福利。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高温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因为这个直接关系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那么高温费计入工资总额吗?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高温费计入工资总额吗?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久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久?无论是建造房屋,道路等等都是属于建造工程的范畴。对于建筑工程说,工程施工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后期最关注的应该就是建筑工程的保修了,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是可以及时进行处理的。消防工程在建筑工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于消防工程质量保修年限也是规定。一、消防...


·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的规定是什么?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劳资关系纠纷。这其中出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劳资关系纠纷。这其中出现许多误解,比如劳动关系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的区别,许多人把劳动合同关系和民法中的雇佣关系混为一谈,下面就劳动合同关系和民法中的雇佣关系的区别进行简单说明。 一、区分《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实践意义 区分《劳动合同法》适...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