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彩礼返还的相关问题答疑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目前我国没有相关部门没有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目前对于婚姻法中相关问题的最新司法解释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是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怎样才能判离婚?
      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两种方式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当然不是每一对夫妻到都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的,最后难免会给彼此难堪,闹到法庭上见。那么究竟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怎样才能判决离婚,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参考。一、怎样法院才会判离婚我国《民法典》(...


·什么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什么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


·起诉离婚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亲子鉴定这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司法鉴定。实际上现在社会当中,很多的婚姻关系,就是因为在做过亲子鉴定以后而彻底破裂的。这种事情,相信您在生活当中也见到过。如果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话,这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和财产继承等诸多问题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起诉离婚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和财产可一起审理吗?
      离婚和财产可一起审理吗?离婚诉讼和财产的判决如果不涉及其他人的,一般会一起判决,因为离婚诉讼和财产判决一般是会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一起处理,所以一般都是当庭会做出相应的判决。但是如果离婚财产和诉讼涉及到他人那么法院会依照法律程序依次进行审理。要看诉讼请求里有无分割财产的请求,可以当...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后如何强制执行
      1、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实质是股权转让。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况外,必然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上的变化或股东持股份额上的变化。无论公司其他股东购买持股股东的股权,或者是未持股方以协商调解或判决获得一定比...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1、进行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1078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


·不管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
      不管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其实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主要就体现在条件、材料、流程等等。那您知道个人去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吗?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去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