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的限制问题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其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取决于债权人的意志和自由,《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只要权利人行使权利合法即可。

      可是债权转让还是有所限制的,一般要考虑一下几个方面: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条件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因此,我们转让的合同必须有可转让性。如果合同属于上条规定的除外条件,那么债券就不能发生转让。还有,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不可分割的,那么在主合同没有发生转移的情况下,从合同也是不具有转让性的。

    我们转让的合同是有效存在的。如果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标的的不能。主要的意义在于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

    债权转让协议的存在。债权转让是权利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所以需要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所以转移的主体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协议。

    债权转让后需要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在转让债权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注意以上问题,否则很容易导致转让行为无效。

·债权债务举证要求
      举证要求就是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支持主张的法律依据等。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


·出借人借款如何防范风险?
      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如果借款人为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则应由其监护人出面借钱。还应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现实际居住地址(尽量详细至所在楼栋的门牌...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如何处理
      在合同各方对谁是真正借款人的问题产生争议,并直接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下,应结合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实,综合判断各方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 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
          在处理债权债务的案件中,特别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2008年9月28 日,方先生接到朋友呙女士的电话,因为公司急需资金周转,向他借款20万元,于是方先生就...


·无证房产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根据责任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可分为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
   
  区分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债务可...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 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


·债务抵销权的行使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权人必须向对方当事人作出抵销的意思表示,抵销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抵销权人也不得撤回。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承诺还款行为的认定
      自然人(同时系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向债权人出具《承诺书》,载明:“……我愿承担还款责任。”承诺书落款处除有该自然人签名外,并加盖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公章。从承诺书的内容及其字面语义看,其上所载明的还款主体“我”应为该自然人本人,而非企业。如果该自然人主张其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


·借款只有转账凭证,如何起诉和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2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