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新劳动法下企业如何合法解雇辞退员工?

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末位淘汰制不可取。如果企业已这么操作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试着把末位淘汰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联,通过一次次违反达成严重违反的程度,前提是一定要有制度、培训、辅导、书面确认等。
2、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企业需要解雇员工时,首先要站在尊重的立场上,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相关法律:《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4、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所涉及的纸制资料一定要有,比如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司规定接受的处罚等;另外,企业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数额时就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如果出现少算的情况,而员工当时基于任何原因妥协同意,就有可能在事后进行起诉,追讨经济补偿差额,这些企业要有心理准备。
5、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
构成违法解除。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企业应完善管理制度,约定如果员工未按照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则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提前书面申请,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需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才能离职,工作任务、资料和相关办公用具交接,辞职原因(公司原因或个人原因)。
7、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
这个问题需要找一个有责任心的HR就能处理,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定期有人进行劳动合同终止、续订等管理的工作。
8、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其他情形的解除,不是一定要征求工会的意见,如果企业有工会,建议最好工会能参与,证明征求过工会意见了。
9、《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客观评价,不带感情抨击,只从岗位出发进行工作评价。企业应该客观的表述此类通知书,切忌不能有任何诋毁员工的地方,尤其在解除原因上,不必写明因为什么,只说明于什么时间终止劳动合同即可。
10、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非法解雇员工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试用期内,企业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聘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不需要支付。
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1年2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劳动者不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企业在员工存在着违章,或者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规辞退和正常辞退。 违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招聘员工后,企业的人事部门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人事部没有现成的劳动合同,现在网络很发达,网上有很多可以在网上搜寻打印,但是需要您注意一些问题,下面为您介绍一下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的内容。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的注意事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管辖的确定。 1、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当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优先管辖权。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时,如果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


·一、工伤六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六级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


·用工单位能否辞退工伤员工
      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辞退伤残职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


·因为疫情不上班给工资吗
      因为疫情不上班给工资吗?因疫情不能上班的职工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定额,通常是指在特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 二、劳动...


·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到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后补签了合同还有效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与...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在病假期间被辞退的可以索要赔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员工在运动会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运动会上受伤算不算工伤?在企业办的运动会上受伤算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2、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


·疫情期间开除员工补偿是多少?
      疫情期间开除员工补偿是多少?疫情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