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特点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二)违约金的性质


    


      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同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一方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另一方面,合同法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迟延履行而又有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这属于例外的情况。


    


      二、损害赔偿金


    


      (一)损害赔偿金的特点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违约行为;


    


      (2)债权人受有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二)损害赔偿金的性质


    损害赔偿金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它的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是法律上所说的合理预见规则。

·逾期付款期间,物价上涨,可以要求买方按现价付款吗?
      逾期付款期间,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物价上涨后的价格 根据法律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逾期付款期间,物价上涨的,可以要求买方...


·什么叫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补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赔偿金的性质是赔偿损失。按照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时要适用三个规则:

    第一,可预见性规则。合同法第1...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通常我们约定违约金主要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合同,可是这与对方迟延履行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些当事人看到...


·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调整
      1,关于法院对违约金过高衡量标准和因素的综合运用。 法院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应避免绝对地按照固定比例调整那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造成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等的实质不公平的结果。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获利情况、预期利润、利率高低等方面...


·合同违约了,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这里必须是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如无继续履行的可能的,非违约方不能强人所难仍要求违约...


·责令被告提交证据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2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


·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使用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违约金了呢?
      首先,约定违约...


·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
      通常在一些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一部分定金。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属于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交付定金后,顺利的话就是双方约定交付剩余款项;如果一方想违约要解除合同的,就涉及到定金退还的问题,定金具体能够退还多少,在法律上也有限制。 ...


·请求权竞合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诉合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法释〔2012〕7号

  &...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四,估算法
      估算法是指当法院无法确定可得利益损失数额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酌定一个赔偿数额的方法。可得利益因其属于合同履行后方可获得的未来利益,因此在很多情况下难以算出具体的数额,而法院又不能拒绝裁判,因此在这时往往会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形,如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过错大小、行业利润率等,对可得利...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