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在公司企业中很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初期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获利,新的股东会带来新的资源,股权转让可以引导公司企业往好的战略投资方向发展。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才可生效,那么,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要写哪些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共同签署。
出让方: 姓名(以下称甲方)、姓名(以下称乙方);
受让方: 姓名(以下称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和转让价格
1、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乙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2、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3、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习起 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甲方、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丙方的股权为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甲方、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标的公司执 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2、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国税,地税都要变更的。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也要去变更或者备案的。正常情况下,工商局提交资料变更后 7个工作日出执照(珠海深圳最快1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个工作日(加急1个工作日)国税,地税提交变更资料当时就可以出证。所以最慢是10个工作日。
三、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是否有效
1、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502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民法典》(2021.1.1生效)。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虽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不能得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推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从中可见变更登记是以“股东变动”为条件的,而股东变动显然是以股权发生转移为基础的,没有股权的股东并不存在,没有按期进行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只是被责令限期办理或被处以行政罚款,但并不能够否认新股东(受让人)享有的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3、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一步证明股权转让的效力取决于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我们在上文列举了一篇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一份完整的转让协议开头要写明出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信息,再按顺序分别规定转让标、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还有,股权转让需要时间一个至十个工作日不等,工商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互不影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股权转让的内容,建议向律师咨询。
·对于一些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都会管理,当然国家进行管理是有
对于一些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都会管理,当然国家进行管理是有着法律依据的。在很多法律当中,都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1、《建筑法》
...
·只做工伤认定不做工伤鉴定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职员在因工受伤后,需要按照流程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在确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有些职员由于没有时间进行鉴定,或者认为工程过于繁琐,故而不想在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只做工伤认定不做工伤鉴定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一、只做工伤认定不做工伤鉴定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职员受伤后,只...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长,在这个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长,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不可抗力、延误等情况,发生这些情况后。后期就会涉及到工期延误索赔。今天整理了关于工期延误索赔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工期索赔的概述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合同...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休息权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是有时由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劳动者常常会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法律对于加班规定了加班费,那么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加...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例中的两个热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例中的两个热点是什么 一、转包
(一)转包的概念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职能,将所承包的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转包危害很多,比如容易造成投机行为,由于层层剥皮,致使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容易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等。
...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严格的管理条例,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出现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那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最近推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让许多人好奇,而实行临时工行政执法的话,会不会导致高层的员工工作量加大,让临时工行政执法政策难以实行呢,接下来关于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这个问题,我们准备了以下一些相关的资料。不可否认,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应届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两份协议: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都不能区分两者的关系,这往往会造成学生们进入企业后吃亏的情况。别着急,的我们马上为您介绍这两种协议的区别和定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1...
·根据法律规定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每一个劳动者都需要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新的员工入职是需要办理入职手续的。这个时候是肯定需要一些材料,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员工入职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资料?
1、员工...
·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一、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
3.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