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作用?

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在这三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很清楚,甚至有些人还可能会有误解.www.njLawyer.cn。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帮组是非常有必要的。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或可能面临的后果;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还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www.njLawyer.cn。审查起诉阶,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查阅或复制涉案的全部案卷材料等,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审判阶段,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了解并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可以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充分进行法庭辩论等。


    很多人对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是持怀疑态度的,认为刑事案件请律师无用南京律师网。比如:“花了这么多钱找律师结果还是判了重刑,找律师有什么用?””我和XXX认识,找律师还不如找关系南京律师网。”,那么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做些什么?





一、侦查阶段:


    1、律师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律师代理申诉和控告 5、向委托人解答有关侦查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根据案件客观情况和法律规定,有必要时,可以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意见,还 可提交书面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8、向委托人解答有关审查起诉阶段的有关案件的法律问题





三、审判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核实案情和证据材料;了解被告人是否被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www.njLawyer.cn。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律师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向一审法院提交一审辩护词,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从处量刑的辩护意见 6、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一审判决书,告知委托人一审判决情况。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 7、向委托人和被告人家属客观解答有关案件一审的法律问题





在以上三个阶段,律师的作用试举一二说明如下


1、律师通过提出意见来影响案件的结果


    在诉讼中,律师提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据的也是事实和法律,这是律师可以通过提出意见来影响办案机关决定的基础。以笔者办理的案件为例:


    马某某诈骗案南京律师网。马某某因以帮助他人搞关系为名骗取他人的财物,被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在案证据显示,马某某是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法律,律师提出马某某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建议法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宣告缓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马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应该减轻处罚,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宣告缓刑。在这一起案件中,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检察院没有认定的自首情节,说服法院判处了比检察院量刑建议更轻的刑期并宣告了缓刑。





2、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


    有些当事人或者家属,有时会提出类似于这样的问题:“不请律师,判几年?请律师,可以减刑几年?”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对律师的作用有误解南京律师网


    律师辩护,不是颠倒黑白,请律师,也不是花钱买一个预定结果。罔顾事实和法律的意见,不会得到办案机关的采纳,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尽最大可能地找到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由并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提出南京律师网。但是,如果当事人根本不存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由,律师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不等于律师无用。办案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律师也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意见,请律师提出意见是不是多此一举?事实证明,由于案多人少等种种主客观原因,办案机关并不可能在每个案件中都能面面俱到,专业的辩护有助于帮助办案机关准确地查明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和正确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可以最大程度地促成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避免冤假错案;事实上,办案机关越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律师的作用就越大,香港等高度法治化地区的司法实践足以说明这一点。。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什么是特殊共同犯罪 哪些不是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的当中要求行为人都是出于故意而实施的犯罪才行,如果其中有人是过失犯罪的话,则此时都不能认定构成共同犯罪。而这里面又分为了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那究竟什么是特殊共同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特殊共同犯罪 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


·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结合法律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规定进行分析。而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观方面的内容,那么贪污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吗?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析解答。 一、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具体内容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


·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立案
      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其构成要件就是罪名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准,也就是说在判定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的时候,除了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外,同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内容。 一、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


·团伙盗窃怎样量刑 共同盗窃怎样处罚
      团伙盗窃要求至少是3人有共同预谋的实施盗窃行为,否则的话不能认定构成共同犯罪。既然是涉及到共同犯罪,那在量刑的时候自然要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份才行,究竟构成团伙盗窃怎样量刑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团伙盗窃怎样量刑处罚 团伙是指纠集在一起从事不轨活动的...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辩护律师在选择无罪辩护之前,要充分了解案情、辩护律师了解案情之后,要对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同罪名相关案例进行收集、整理。辩护律师决定无罪辩护前,需要和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充分尊重被告人本人意见。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


·犯盗窃罪能判缓刑吗 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同时,如果满足了缓刑条件的话,则还是有可以被判缓刑。那实践中盗窃罪能判缓刑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1、对于...


·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
      一、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以谁的名义进行行贿,以及行贿资金、财物的来源。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利用单位的资金、财物给予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行贿。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两罪极其...


·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1、在法律上,并没有持刀伤人罪的说法,持刀伤人往往是与故意伤害罪相联系,持刀伤人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或其以上程度的伤害的话,往往以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定罪处罚。所以说到持刀伤人如何判刑,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的问题。2、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人认为犯罪离我们自己是很遥远的事情,这种想法是极为不智慧的,因为在现代刑法中是有许多经济犯罪的,而经济恰恰是与我们平民大众息息相关的,或主动或被动,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刑法的了解,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不会犯罪,这不仅是防患于未然,也是为了更好的维...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