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一、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债务人赠与房产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也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务,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所实施的行为。
二、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
①须有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法律行为,可以是买卖、借款等合同,也可以是赠与、免除等单方、无偿合同行为;
②债务人的行为以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及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③债务人的行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本案中,两原告与被告吴忠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经法院民事判决,而被告吴忠未积极履行归还借款义务,并且在被起诉追偿欠款过程中,将其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第三人陈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致债权人申请法院对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正是债务人的无偿赠予行为,致债权人债权难以实现,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指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即债务人明知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处分财产或权利,即可推其具有恶意。就本案而言,被告吴忠负有债务,且与其朋友第三人陈昌签订赠与协议,恶意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足见债务人吴忠具有恶意赠与财产的主观故意。
撤销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债务人主观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法律行为,被告吴忠与第三人陈昌之间的赠与行为虽进行了产权登记过户,并获得房产管理部门的确认,发了产权证书,但因被告吴忠的主观恶意,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债权人两原告的合法权益。本院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75条的规定,依法撤销了被告吴忠将房屋赠与第三人陈昌的行为。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损,也防止一些损害别人利益的行为存在。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与房产的处置权利,是杜绝一些故意转移资产,欠债不还的行为存在。这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


·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我们在进行赠与房屋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缴纳过户费用的,一般主要是税费以及公证费的缴纳。每个地区的税费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对于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 房屋赠与需要交的评估费及要交的税: ...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有很多种,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对于不同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所不同。那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一)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


·定向安置房可以出租吗?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开发商为了开发新楼盘会对一些旧校区进行拆迁。拆迁户一般会分到定向安置房,如果其不想自住,那么定向安置房可以出租吗?对这个和您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话题,我们在下文给与了相关介绍。 一、定向安置房如何出租? 1、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1、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由于现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多为格式文本,只有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此外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这时中介就有义务进行提醒和告知。 部分中介机构或...


·房贷按揭离婚怎么办
      房贷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流程离婚了按揭房贷的办理流程是:向银行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购房协议书正本等材料;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放款;申请人按时还款。离婚之后贷款买房,除了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其他资料和为离婚时是一样的...


·在城市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卖吗
      在城市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卖吗 一、在城市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卖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卖,因为无法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一、房产口头遗嘱怎么过户?
      一、房产口头遗嘱怎么过户?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口头遗嘱容易被人篡改、伪造、容易失实,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采用口头形式设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精神,只有在下面两种情况都具备时,遗嘱人才...


·在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吗
      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2、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3、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4、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购...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