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券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一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二、债务承担约定效力的认定
对被改制企业债务的承担,应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来解决。1989年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确定底盘价格前,要对被出售企业原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随企业出售转移给购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有关方面签订合同予以确认。”
实践中关于改制企业债务承担的约定,主要有债务的转让和债务的分担两类。债务的转让是债务承担主体的变更。债务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是民法的基本原理。对此,《民法通则》第91条有明确的规定,即:“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合同法》也做出了相应的新规定。债务的分担约定多出现于企业分立协议中。对分立后的企业对原企业债务的分担应否经债权人同意,我国仅有公司法和部分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行政规章中有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时应事先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或公告三次的方式通知各债权人,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994年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第43条与公司法上述规定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尽管上述法律、行政规章调整的是股份制企业,但是,所体现的债权人的债权不因企业分立而失去保障的精神,应当作为认定企业改制行为是否合法、规范的依据之一。
一般来讲,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企业兼并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还需要对被兼并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所以耗费的时间比较长,但是还是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兼并企业。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一、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需要共同承担,当然前提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


·债权人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讨债
      债权人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讨债在欠债人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向欠债人讨债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诉讼讨债是最后的选择,也是最为有效的讨债方式。那么,债权人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讨债呢?诉讼也就是打官司,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那么债权人通过诉讼讨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
      对于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权人、债务性质、债务成因、债务数额、期限、诉讼情况、财产抵押情况、查封保全情...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都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要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当然,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还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形才可以。那您知道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都有哪些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主要...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第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


·如何避免账款催收现象
      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现款现货的客户很少,我们要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对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为半年)。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半年根据前期合作情况,对客户的信用情况重新评定。当厂家开拓新的市场或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时,选择时进行充分、科学...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票在运行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法规来进行控制,如果欺诈发行股票的话,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


·讨债技巧—瞒天过海催款兵法
      

瞒天过海是一种示假隐真的疑兵之法。在战争中,它是一个利用人们存在的常见不疑的心理状态,进行战役伪装,隐蔽军队集结和发起进攻个图,以期达到出其不意的计谋。在商业中,常以不易被人发现的细节以假乱真,蒙骗顾客,在催款活动中,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示假隐真勾起债务人的种种欲望,我方可...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一、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主要内容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


·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一、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中常说的几分利一般是指月利率,比如一分利就是指月利率1%,由此计算出的年利率为12% 二、民间借贷利息有何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