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在日常生活中常会听到有人谈起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但

在日常生活中常会听到有人谈起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但是对于这三种关系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而且在使用的时候,不少人还会将这三种关系混为一谈,其实这三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它有如下特点:
(1)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劳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劳务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所发生的关系。
(4)它的要素包括:
A、劳务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B、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C、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务法律关系的区别:
第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一种不对等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一种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付报酬的稳定关系;劳动关系是按照《民法典》产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况,另一方无权作出额外要求。
第二,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是平等民事主体按照《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 .
第三,客体不同。劳动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劳务关系的客体比较广泛,既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第四、两者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关系较为稳定、长久,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清洁或者延时清结的关系。
2、它与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事实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事实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5)关系的稳定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较为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性的生产要素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清结的关系。
但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有着它们独特的地方。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是一种更为稳定的关系,而对于劳务关系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什么直接的隶属关系了。


·劳动者在隔离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隔离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支付标准需要结合各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规定的...


·犯罪分子拘役刑满还有工作吗?
      犯罪分子拘役刑满还有工作吗?被拘役刑满后一般是没有工作的,但部分私人单位在拘役后是并不会开除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其工资待遇根据新任职务、新任岗位按不高于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服刑期满后如被原单位辞退则...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目的就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类型,如果违反了合同约定也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违反赔偿办法是什么?主要内容(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


·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
      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 一、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若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泄露商业秘密,达到以下规定的条件的,那么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企业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


·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会福利,在一些比较危险的行业中工伤保险就显得尤为的重要,诸如高空、深井作业等,这些行业的性质就决定了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企业为职工工伤保险缴费金额比例是多少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一、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


·新《劳动合同法》工作满十年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新《劳动合同法》工作满十年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员工在帮助用人单位劳动时,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目的就是防止不必要的纠纷产生,并且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员工在单位工作等情况,我国法律专门的出台了一部法律规范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即《劳动合同法》。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工作...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在劳动者受伤而并没有单位赔偿时去找律师时肯定会在其帮助下得到相应的赔偿,而最主要的赔偿可能就是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待遇了,但是很多老百姓只是将其作为赔偿金而不去追究其内在的属性,下面一起来看看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一、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退休工龄如何计算
      退休工龄工资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等因素都有关。但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了,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或者曾经上山下乡,入伍服役的,下乡插队或者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实际缴费年限...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风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就会与一些职工商量暂停工作的约定,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一份保留劳动关系协议来维持双方的劳动关系,然后职工便可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但是这也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保留劳动关系协议风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下文为你解答。一、保留劳动关系协议风险的相关规定是什...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