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什么是嫖娼罪,有哪些处罚?

由于嫖娼有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我国都是不允许嫖娼和卖淫行为的。不过我们也都知道,即使面临道德和法律上的禁止,嫖娼卖淫行为仍然广泛地存在在我国。那么如果嫖娼行为被警方查获会有什么后果呢?很多朋友可能会提及到嫖娼罪。今天我们就为您来详细解释一下什么是嫖娼罪。

一、嫖娼罪

就现如今我国并没有嫖娼罪这一说,并对卖淫嫖娼行为按现行的法律制度轻则只能依《治安治理处罚条例》,予以罚款,给予拘留。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概念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立案标准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好了,以上我们为您介绍了什么是嫖娼罪,并且由此引申到嫖宿幼女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这两个罪名。总的来说,我国法律上目前并没有嫖娼罪这一说,对于情节较轻的嫖娼卖淫行为一般都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主要是罚款以及拘留,同时也可能被要求接受强制性的教育和生产劳动。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故意伤害罪侵害的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应该予以严厉打击。犯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在一些情况下,虽然按照法律的规定会被判死刑,但也有可以免除的情况。那究竟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


·买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买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调解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调解吗?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可以调解,故意毁坏财物罪属刑事范畴(《刑法》第275条),公诉案件(检察院起诉)不可调解。但如果是自诉(个人起诉)的话,那么在民事一项上可以调解,但在量刑与否或多寡的范畴上也无法调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


·哪些要素会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
      哪些要素会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 一、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


·我国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怎样的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如何执行
      现实中,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人,很多人都以为法官最后会判处死刑,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人是不适用死刑的。那究竟哪些人不适用死刑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


·量刑规则和加重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量刑规则和加重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量刑规则和加重的构成要件是存在着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这存在这些情况的时候会加重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数量既是量刑的规则,不是加重的构成要件,很多刑事案件以数量作为量刑的标准,例如数量巨大、巨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涉黄拘留可以保释吗
      可以,涉黄被拘留可以保释,满足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