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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在合同的分类中,有一种比较重要的,就是商事合同。双方签署商事合同时,如果是双务合同,双方互相负有债务的话,先行履行合同的一方享有抗辩权。通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有效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以便维护自身利益。那么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不妨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二、商事合同抗辩权分哪几种?

《民法典》规定的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它并没有否认相对人的请求权,也没有变更或消灭相对人的权利。由此可见,商事合同抗辩权包括先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合同当事人行使抗辩权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行,包括合同双方互相负有债务、双方履行合同有先后顺序之分、先履行一方能够证明对方无力偿还债务等。当事人行使合同抗辩权要向法院提出,得到批准后,合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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