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征收他人土地时必须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否则政府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但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土地的产值也不尽相同,因此,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

一、补偿标准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人的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协商确定。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重置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临街住宅房屋用于营业的,凡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的,在住宅房屋补偿价格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50元。

(二)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的所有权形式。是从价值角度出发的一种非“等面积补偿”,是一种以实物形式体现价值量大小的补偿。

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实行补偿的住宅房屋,包括按照规定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和可供被拆迁人选择的其它商品房,其建设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拆迁人用于对被拆迁人补偿的房屋,一般为多层(6层)砖混楼房,层高不低于2.90米,门窗应为木门、塑钢窗或铝合金窗,水泥砂浆地面,厨房、卫生间铺地板砖,水、电、暖、有线电视线路、电话线线路、厨卫设施(洗手盆、洗菜池、座便器)齐全,其它标准执行国家现行规范。

所补偿房屋的价格,按补偿房屋所在区位的被拆迁多层楼房(十成新)补偿价基础上应上浮8%—10%确定(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内的)。

因公益事业不具备就地进行房屋补偿条件的拆迁工程,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后,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由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化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三个月一次性计发;实行房屋补偿的按过渡期计发。其标准为: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每月2.6元(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户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发);办公、生产、仓储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5元计发;商业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发。

(四)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付给搬迁补助费,按每平方米(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6元计发。

设施设备搬迁费,凡本《标准》附表六以外的,按实际发生额经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补偿。

(五)停产、停业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一次性付给补助费,按每平方米(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60元计发。

(六)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标准

房屋补偿额=(重置价×成新 区位基准价×调整系数)×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年3月12日印发

二、最新规定

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产评估中心对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调整,其中城区调整后的综合地价平均增幅为20%,其他县市区增幅超过28%,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原则上是本区片范围内实施征地的规定价格。根据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应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

据聊城市国土资产评估中心陈科长介绍,聊城市现正在实施的为2012年调整成果,到2015年底满3年。本轮征地区片范围基本和上一轮一致,局部进行了微调。本轮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后的Ⅰ、Ⅱ、Ⅲ区片价格分别为7万元/亩,5.8万元/亩和5万元/亩,较上一轮价格(6万元/亩、4.8万元/亩、3.8万元/亩)上涨幅度分别为16.7%,20.8%和31.6%,平均增幅20%,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县(市)区综合地价调整后调整后Ⅰ、Ⅱ、Ⅲ为6万元/亩,5.5万元/亩和5万元/亩(除冠县外,冠县为5.8万元/亩,5.3万元/亩和5万元/亩),平均上涨幅度均超过28%。该成果可以充分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利益,体现被征地农民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征地性质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已经建有房屋的住宅用地和只有农作物的农用地的补偿内容有很大的差别。而且,随着国民胜过水平的不断提高,补偿标准也在逐年增加。如果对此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详细的回答。

·身份证异地办理新政策
       身份证顾名思义就是中国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可能会有很多不可避免的因素,我们的身份证可能会出现过期,丢失等。没有身份证,很多事情都可能办理不了。我们国家法律现在就出台了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的新政策,这就大大的方便了人们。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去了解了解身份证异地办理新政策的相关知识。...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当今社会,说起了房子可以说是每个人都很关注的产权问题。公民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获得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些人可能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产证,那么当事人如果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土地使用证在国内的用处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这些土地有很多事情都是无法办理的,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很多土地的其他证件都无法办理,所以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各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土地使用证...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这样可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发挥其规模效益。个人如果想承包农村土地进行扩大生产的时候,需要同当地村委会签署一份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怎么写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和您说一...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


·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甘肃省近年来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政府在修建高铁过程中势必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为此,对于涉及到的农户,征地部门会根据征地补偿标准发放一笔补偿款,用来弥补其失去土地后的损失。那么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桃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什么
      桃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什么桃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征地...


·顺德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顺德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顺德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就要给予你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你知道,国家征用你土地后,要补偿你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