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入职20天没签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是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重要一步,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使双方明确了应为对方尽的义务,对合同双方都有很好的约束性。但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入职20天没签合同合理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状态,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之后双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还是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辞职,离职也就最多1个月办理,网签合同还是有效的,约定违约金的话,如果过高,可以请求法院减低,不管什么情况下,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公司无权处理。

综上所述,入职20天没签合同是合法的,但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时间一直没签订合同属于不正常的情况了。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先找用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商议,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若商议无果,可以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供应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供应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在日常交易买卖的过程当中,双方如果只通过口头的形式来约定买卖交易过程当中的一些事情的话,那么在以后双方合作的时候就会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分歧,是不利于双方的合作关系的。所以签订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有利于双方的合作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供应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我们常见的租赁合同其实是关于房屋的租赁,当然,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租赁,由此签订的租赁合同肯定就与租房合同不同了。那实践中,到底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标准,可将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


·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如今很多人开公司都是选择租赁办公室,而不会自己购买办公室、修建办公楼。而要是需要租赁写字楼的话,此时也是需要签订相应额租赁合同的。那这个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人多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一、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


·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
      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一、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但站在职业道德的角度上,如果劳动者不打...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予他人东西,需要订立一个赠予合同,签合同是有一定的程序的,签订赠与合同的程序其实和签订一般合同的程序并无差异,只是合同的内容不一样而已。那么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


·如何解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不管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都会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正因为双方是处于对立面,发生纠纷也就在所难免,那发生纠纷后该怎么办呢,也就是说如何解决合同纠纷?如果选择诉讼解决的话,在进行合同纠纷诉讼时要提交哪些证据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如何解决合同纠纷 公正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