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该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权始终是离婚时的抢手货。没了爱情,没了婚姻,只剩下子女作为唯一的精神依赖。子女只能跟随一人生活,这也是子女抚养权陷入纠纷的主要原因。此时,需由法院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那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该怎么确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该怎么确定

夫妻关系破裂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当事人除了财产分配的纠纷,焦点往往集中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不仅关乎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依此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判定标准,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如何做才能夺取子女抚养权

(一)作为孩子母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是孩子的母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意见要随母亲生活的。

(二)作为孩子父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随父亲生活的。

子女抚养权成为离婚纠纷中的焦点。子女维系着生命的传承,血脉的延续。抚养与否,更是影响生活中而定方方面面。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该怎么确定,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协商一致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否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抚养权问题。

·在中国男生几岁可以结婚
      在中国男生几岁可以结婚 我国结婚登记年龄:女性和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分别是20和22周岁。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法典》规定,民族自治区可...


·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什么时候收到?
      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什么时候收到?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至于犯罪嫌疑人家属多久会收到批捕通知书,具体还要看信件的在途寄送情况的。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1、离婚有两种方式:①民政部门登记离婚;②法院诉讼离婚。2、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3、《婚姻法》法律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享受到各自劳动保障,其中就有休假的权利。劳动者的假期包括法定假日、双休日和年假等。其中法定假期是很多人关心的,国家每年都会颁布当年的放假安排。那么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 国务...


·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男女在恋爱阶段,可能双方都会感觉良好。而一旦结婚的话,可能就会发现诸多问题,甚至还会出现婚后一方不尽夫妻义务的情况。那么要是对方未尽夫妻义务,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能。我国《民法典》(202...


·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但现实中有的人离婚之后却没钱支付抚养费,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


·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
      我国的法律程度已经变得越来越普及,因此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问题上下一句法律手段也就是依据婚姻法来进行解决,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解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关系到户口的问题,那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


·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如果双方有孩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还要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扶养费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会存在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和抚养方的合法权益,需要按照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流程进行诉讼处理,以此维护权益。一、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可通过提...


·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签订分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2年时间是协议分居判定离婚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对于这个时间,现实生活中也存在有不少的误区。有的朋友认为,协议分居2年之后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那么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签订分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协议分居两...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会协商签订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书,与此同时还会进行公证。但在实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