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法院判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缓刑制度其实也是比较人性化的,要是罪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话,至少可以暂时不被羁押,而日后也不会构成累犯。当然适用缓刑也需要满足条件,那么法院判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判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二、被判缓刑罚金还要缴纳吗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实践中法官就刑事案件做出判决,具体刑事处罚不是绝对的,是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因此当犯刑事案件时一定不要自暴自弃,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他们在刑事辩护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有:(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作为请求权...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


·自从醉驾入刑的规定
      自从醉驾入刑的规定颁布以来,我国每年都有一些人涉嫌醉驾被判刑。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由于醉驾触犯刑法,当事人会被处以拘役,按照程序,拘役的执行机构是看守所。经过法院判决,当事人服罪的,会被移送到看守所。那么,醉驾看守所要体检吗?下面本文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当事人醉驾看守所要体检吗?...


·我判了缓刑同案上诉我能先出来吗
      可以。同案犯上诉不影响缓刑,上诉不加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检察院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


·嫌疑人不认罪定罪可以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危险或者权益受到损害我们都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向法院诉讼来保护自己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事情向法院诉讼都会受理,也不是所有的事只要我们诉讼就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让对方定罪的,那么嫌疑人不认罪定罪可以吗,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嫌疑人不...


·刑事一审抗诉主题是什么?
      一、刑事一审抗诉主题是什么?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


·微信诈骗3000判刑多久
      微信诈骗3000判刑多久 微信诈骗3000元,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规定: 第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1-苯基-...


·非法经营罪律师无罪辩护辩点主要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律师无罪辩护辩点主要有哪些?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作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


·走私普通货物判刑要判多久?
      走私普通货物判刑要判多久? 这个知要根据涉及的应缴税款和其它法定量刑情节来判断。 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