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在我国,拿走别人的遗失物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如何定性拿走遗失物在我国仍有巨大争议,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当侵占他人遗忘物达到一定数额,且拒不归还,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会构成侵占罪。当失主与侵占者交涉之后,侵占者依旧不归还所占物品时,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
一、什么是遗忘物,什么是侵占罪?
(一)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 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我国刑法规定了侵占遗忘物构成侵占罪。
(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着经济犯罪行为的规模及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区分违法与犯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优势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客观尺度。
本罪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相关规定,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侵占罪的客观特征 侵占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构成侵占罪,客观上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1、非法占为己有;
2、数额较大;
3、拒不退还或交出。
“非法占为己有”是指行为人将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变为自己所有的主观意图在客观上的表现。因此,凡是行为人实施的在客观足以表明其将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变为自己所有的主观意图的行为,都属于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数额较大”是侵占罪与非罪区分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那么,如何确定侵占罪的数额呢?对此,在刑法中未予明示,而只是概括地规定为数额较大,至于具体数额标准应由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刑法对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构成的侵占罪与侵占遗忘物、埋藏物构成的侵占罪分别表述为“拒不退还”与“拒不交出”,原因在于: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与侵占遗忘物、埋藏物在性质上是有所不同的,前者主要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有明确的被害人,因此刑法表述为“拒不退还”;而后者的持有并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结果,而可能是不当得利的结果,且往往无明确被害人,是法律强制持有者交出,所以刑法表述为“拒不交出”。当然,无论是“拒不退还”还是“拒不交出”,都是作为成立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其功能是相同的。
侵占罪的主观特征
侵占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出于过失。即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持有的为他人财物而仍有意识地将其非法占为己有而拒不退还或交出。
构成侵占罪,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犯罪,他人财物是通过合法形式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这就是所谓的合法持有,因而在持有之前,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是在合法持有之后,才萌发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实施了非法占有的侵占行为。因此,行为人的主观占有目的不像其他财产犯罪那样容易认定,而要通过拒不退还这一行为来认定。
在侵占遗忘物、埋藏物的情况下,遗忘物、埋藏物是被行为偶尔发现的,这种发现是出于行为人意较之外的,因而这种发现并无犯罪故意而言。如果行为人明知地下有文物等埋藏物,非法地进行盗掘,那就不是构成侵占罪,只有行为人偶尔发现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才构成侵占罪。
二、对遗忘物侵占者拘留是否合法?
按照我国法律,侵占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属于亲告罪,在刑事诉讼中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18条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对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掌握,有的比照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不一样: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侵占实际发生后不论多少均可以形成违法,数额较大时会形成犯罪。 在未达到犯罪数额属于违法程度时可以判处行政拘留。也就是说,遗忘物侵占拘留是可以的。
综上所述,故意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经构成了侵占罪。不过侵占罪属于亲告罪,即就是不告不理类型,如果无法私了,可以上诉上告,侵占遗忘物的人如果侵占的数额巨大,且态度恶劣,拒不归还,失主是可以诉诸法院,要求其归还不当得利的。如果侵占者侵占额达到处罚额度。
·盗窃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关于盗窃案件中嫌疑人构成盗窃罪的应当承担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责任,同时按照盗窃数额来进行处罚。那么,盗窃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盗窃500元至2000元的就算为数额较大,以此类推的还有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之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
·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吸毒的危害
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书上,经常可以看见“远离毒品”的提示标志,但是很多人对此并没有在意,吸毒的人特别多,而且有些明星因吸毒自毁前程。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
仅仅是吸毒,并不构成犯罪,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治...
·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治安管理秩序,而且可能对其他人造成经济上、身体上的损害,甚至造成家破人亡的后果。对于犯罪行为,您都是十分痛恨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因不懂法帮助朋友、亲人伪造证据,也有的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胜诉,这些都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帮助伪造证...
·假释犯新罪会怎么处理?
假释犯新罪怎么处理呢?
《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绕过关口或在没有海关或边卡检查站的地方,非法携带、运输武器、弹药进出境;有的虽通过关口,但企图以隐匿、伪装、假报等手段,欺骗海关,蒙混过关,有的则是采用藏匿、伪报等方法,以逃过邮检和海关的查验,非法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等。这些行为都是走私武器、弹药的行...
·变造货币罪是怎样构成的,变造货币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人会陷入一些外币的骗局,而且这些外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您都没有见过的外币,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外币在市面上是没有流通过的,这个时候不少人会贪小便宜从而落入陷阱,而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外币是变造的货币,那么变造货币罪的构成是怎样的,变造货币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构成要件
...
·诈骗罪立案时限规定是多久
一、诈骗罪立案时限规定是多久
诈骗罪立案时限是没有的,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不过要注意,虽然对诈骗罪没有立案时限的规定,但却有追诉时效的要求。也就是说只有...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要是构成该罪,往往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情节严重的,判处的刑罚可能就会更高,很多人就有疑问,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了,为了帮您解开疑惑,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1、外汇类非法经营:
1998年...
·犯了逃避商检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逃避商检罪既遂一般怎么判根据《刑法》第230、23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
·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绝对不允许生活当中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危害公民正常的生活秩序。随着现在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频发,一方面来说破坏了对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另一方面来说信用卡诈骗的这种活动本身就性质比较恶劣。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一、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