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往往有很多的专业名词,今天我们谈到的是债权债务是啥意思?应该很多人也听说过债权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其实债权债务是需要同时存在的,它通常应用于商业活动中的人,下面我们来具体为您解释一下它的含义。
一、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 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 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二、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1)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
(2)债权债务中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文中是这样说明的:无因行为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物权行为是无因行为,也可以规定某些债权行为是无因行为,德国民法就是如此。某种行为,在理论上我们认为它“应该”是无因行为,但未规定在法律中,还是不能作为无因行为看待。
(3)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1、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三、债权和债务性质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於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於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债务是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区别并非必然导致物权的意思表示必须独立于债权的意思表示,也并非是产生特殊的物权变动方法的根据。
以上就是关于债权债务是啥意思这个问题的解答,值得关注的是,当前的很多企业对于债务债权的管理并没有太多的重视,企业内部也没有做到债务债权的有效合作,这样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是极其不利的,这方面企业还需要大力的来改进。
·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的证据种类
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的证据种类 一、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如何判刑?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如何判刑?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
·合同无效后约定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约定条款是否有效?合同无效后约定条款是没有效力的,当前对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应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兜底条款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
·集资诈骗罪赃款收缴的内容
集资诈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时有出现,集资诈骗不仅会牵连到各个方面,而且很有可能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我国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也比较严重。一旦触犯了集资诈骗罪,很有可能会引起全国的重视,那么集资诈骗罪赃款收缴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资料。
一、集资诈骗罪怎么能够立案
根据...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一、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怎么办
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
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向亲戚朋友借款时,我们要出具借条或借据,来作为借款的凭证。正确书写借条和借据的格式,详细书写借条和借据的内容,不仅能够防止纠纷的产生,更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今天,我们就跟您分享几篇借条借据的格式和范文。
一、借条和借据的格式
借条和借据一般由...
·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可以预扣利息吗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如果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都是有一定内容的,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条款的存在,才能撑起一份合同的内容。那具体说来,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呢?而订立合同的时候,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
·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有何区别,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
债是您都比较熟悉的,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对于债是了解的非常的透彻的,其实和债相关的不少名词很多人都是比较的陌生的,比如说债的担保和债的保全,从字面上来看不少人会不自觉的将两者划上等号,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那么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有何区别,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一、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区别:债...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俗话说的好,一文钱难倒一名壮汉,日常生活中,谁都有可能遇上急用钱的时候,但从银行贷款,一般都要贷款人提供物保或者人保作为保证,而这两种担保方式,物保手续过于繁杂,人保则要欠下人情。现在,我们提醒你,其实,如果你所需要的贷款金额并不太大,而手中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