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在刑事诉讼案件的事实需要运用证据来证实,而能够真实再现案件的客观事实的证据,不可能是单一的,它需要由多个证明方向一致的证据形成的证据体系来完成。为此,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为了各自的立场和主张,均积极地收集各类证据。那么,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
一、物证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物证的客观性较强,比较容易查实,在证明活动中不仅应用广泛,而且有其他证据不能替代的作用。
二、书证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书证表现形式通常是文字,但也可是图表或符号;形成书证的惯常工具是纸和笔,但并不拘泥于此。
三、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是口头陈述,以笔录加以固定;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
四、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
六、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鉴定的专门性问题非常广泛,常见的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书法笔迹鉴定、痕迹鉴定、化学鉴定、会计鉴定、技术鉴定等。
七、勘验、检查笔录
(一)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二)检查笔录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八、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视听资料是现代高科技发展的重要产物和先进成果,它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也是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具体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由于刑事案件一般都会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和惩罚,甚至是对生命权的剥夺。因此,面对刑事案件时,当事人一定要严肃对待,尽早聘辩护请律师来全面收集对您有利的证据,从而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信用卡诈骗可以缓刑吗条件是什么?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如今支付方式不仅仅是现金,还有刷卡、支付宝、微信等,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是信用卡是超前消费的一种,一旦被人恶意利用,后果不堪设想,那信用卡诈骗可以缓刑吗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缓刑要求 (一)、所犯罪...


·最新刑诉法刑拘法条有什么内容?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我国的刑事诉讼行为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防止了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关机构的不规范行为。目前,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刑拘法条已出。那么,最新刑诉法刑拘法条有什么内容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刑拘法条的最新内容如...


·故意毁坏财物罪3000元可以达到判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3000元可以达到判刑吗一般来说不够 只要你没其他情节 一般较大的标准是5000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


·实践中徇私枉法罪如何减刑?
      实践中,无论罪犯是触犯了怎样的罪名,在服刑期间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都是可能获得减刑机会的,这样实际服刑的刑期就会比判决时的刑期少,这是对罪犯很有利的。那实践中徇私枉法罪如何减刑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徇私枉法罪如何减刑 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遗弃罪是自诉案件,也即若当事人不主动向发运提出救急,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公诉的。因他人的遗弃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按照书写遗弃罪自诉书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遗弃罪的定义 遗...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警察去抓犯罪嫌疑人,觉得很精彩很容易,其实不然。电视上的只是轻描淡写,实际情况下警察抓人也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比如发生一个案件,要先立案,然后才有抓人,那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呢? 一、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遗弃致人重伤算遗弃罪吗,遗弃罪如何认定
      遗弃行为随着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社会遗弃的行为还并没有绝迹,还是有少部分的遗弃行为存在,遗弃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我们触犯遗弃罪,所以对此我们必须有所了解,那如果出现遗弃致人重伤的情况,算不算是遗弃罪呢? 遗弃致人重伤是遗弃罪...


·特情引诱能否认定犯罪未遂?
      特情引诱能否认定犯罪未遂? 特情引诱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未遂。根据此规定,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一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二是犯罪未得逞;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同时符合这三个特征的,...


·最新《刑法》判刑后养老金是否会停发?
      一、最新刑法判刑后养老金是否会停发?1、判刑之后会停发养老金,服刑期间是领不了养老金的,按照劳动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实刑的,在服刑期间是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等到服完刑之后,才会继续发给养老金,发给标准是依照服刑前的标准,刑满后还要参加之后的养老金的调整。如果被判处管...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怎样的
      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其中有一部分在犯罪的时候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究竟该精神病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需要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认定。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理解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精神病这个概念,存在一个区分,即医学上的精...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