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指醉酒驾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的行为,我国法律对其的认定以及定罪量刑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供您了解。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认定危险驾驶罪应注意什么
1、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2、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3、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4、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看了上述内容,相信您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醉酒驾车是十分危险的,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切记不可醉酒驾车。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刑事赔偿不立案复议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2、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


·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
      说到性病,不少人都会表现出一种鄙夷的眼神,确实在我国如果有人得了性病的话,那么是比较羞于让其他人知道的,其实对于性病的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对相关性病问题的罪名的,也就是传播性病罪,那么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 一、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 1、本罪侵犯的客...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是怎样的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是怎样的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实践中,这种多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往往就会构成聚众淫乱罪。当然,还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此罪。那么您知道该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


·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我国法律上在处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时,是由检察院和各级法院两个级层一起完成的,案件在法院进行一审之后,检察院是可以进行再起诉的,也就是所谓的抗诉,那么究竟什么是抗诉,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基本概念 提出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


·受贿罪如何量刑、受贿罪如何能从轻判决
      我国关于受贿罪的量刑规定其实是与贪污罪在一起的,而在2016年年底的时候,我国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罪的量刑作出了调整,相对的受贿罪的量刑也是进行了更改的。那现在受贿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受贿罪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


·过失致人重伤和遗弃罪的区别是什么?
      为了保证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中有遗弃罪这个罪名。在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遗弃行为恶劣并导致严重后果这一条。这里指的严重后果通常指的是导致被遗弃方发生人身伤害。而有时候父母在遗弃孩子过程中,可能因为过失致人受伤。那么,过失致人重伤和遗弃罪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根据刑法有关知...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的常见情形包括了哪些方面 1、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独立地完全符...


·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 也不一定说明罪名就是那个; 负责逮捕的是公安机关,他们同时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而负责起诉的是检察院,他们负责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案情、证据、罪名之后,向法院起诉。所以,确定罪名的是检察院,当然法院如果觉得起诉罪名不恰当的话,还可...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谁,缓刑考验期应如何计算?
      即使最后被判缓刑的,此时也会有一个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没有新犯罪、严重违法,同时也没有发现漏罪的话,那么才会视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因为其实缓刑也是有一个执行过程,即对考验期的执行。那通常缓刑的执行机关是谁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的执行机关是谁 缓刑考察的执行机...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