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立法疑义是什么?

社会中有很多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证的人在一些小作坊或者工作室中从事私下为他人做节育手术,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禁止这种行为的,并且已经单独立了一项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不过至今这项罪名还是存在疑义,那么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立法疑义是什么呢?

一、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立法疑义有哪些?

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的犯罪主体限定不妥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犯罪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换句话说,对于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便不会单独构成此罪。实际中很多想要在计划外或者选择性别生育的人会秘密选择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为其进行非法节育,从而导致实施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人中除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更不乏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节育情节严重的医生处理方式上基本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同样的行为仅因身份的不同却得到截然不同的处罚方式,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笔者认为,对于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行为理应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客观方面的概括不全面、立法表述不妥
关于行为方式,立法上仅规定了“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摘取宫内节育器”四种。除此外,对于其他类似的严重破坏计划生育国策的行为,根据罪刑法定的要求不能进行定罪处罚。依据刑法规定,该罪客观行为方面需满足“擅自”性和“情节严重”性。关于“擅自”的立法表述,其本身非法言法语,又难以准确定义,在定罪上从而难以把握。另对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不论是擅自还是非擅自实施了本罪规定的行为具有同等的危害性,应都禁止,而法条的“另眼相待”,限制了打击面。关于“情节严重”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规定了此罪的立案追诉情形,按照字面意思理解,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够罪标准,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量刑。但是该规定下的情形并非全部适用此种法定刑。
3、法定刑的适用情形设置不妥
该罪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立法本意更多地侧重于保护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但在设置该罪法定刑的适用情形时却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依照该规定,只要不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论行为人为几十、上百甚至更多的人进行非法节育手术,最多的也只能判三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而行为人如果给一人或者少数几个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只要造成其中一人重伤或者死亡,即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前一种情形显然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破坏程度远比后种情形要重的多。此种法定刑情形设置已偏离惩治破坏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的立法宗旨。
4、完善建议

综上,笔者建议将条文表述修改为“非法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摘取宫内节育器,或者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手术,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违反何种规定为“非法”以及“情节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加以明确说明。以上就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立法疑义的所有解答,对于我国这么多的非法从事为他人做节育手术的人出现,其原因就是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的处罚不够严格,所以才会有人频频越过雷池去做这些违法之事。另外,如果这项罪名情节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也可以认定非法行医罪。


·组织卖淫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组织卖淫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


·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一、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一)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


·自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我国就取消了盗窃犯罪的死刑,于是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开始修改本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可以说不同地区在这方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自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在对犯罪人员量刑时,会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处以一定时间的缓刑,而此时缓刑的执行会伴随着一定时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结束之后,犯罪人员表现良好,就可以不用再执行刑罚。那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最新刑诉法刑拘法条有什么内容?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我国的刑事诉讼行为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防止了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关机构的不规范行为。目前,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刑拘法条已出。那么,最新刑诉法刑拘法条有什么内容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刑拘法条的最新内容如...


·新刑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刑罚标准
      土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农民没有土地就没有办法务农。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在郊区、农村等地方开始,那么开发商是否了解占用基本农田的法律法规呢?我国新刑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刑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我们为你仔细介绍一下我国新刑法对占用基本农田的法律规定。 一...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形有哪些
      行为人在被侦查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经过认定构成自首的,那么在判刑时也是会酌情进行处理的。但具体来说究竟怎样的情形才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呢?您可以通过下文进行深入了解。 一、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形有哪些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


·对犯罪未遂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对犯罪未遂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未遂犯刑法原则上规定了从宽原则。因为行为毕竟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结...


·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在监狱外有人用武力的手段,想尽办法将里面的罪犯强行带出监狱,这种行为就称为聚众持械劫狱。这无疑是违背法律的,那么,究竟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


·受害人提出刑事抗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受害人提出刑事抗诉的流程是什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最高人民检...


·我国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怎样的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