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生活中工伤认定对我们日后的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我们在申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我们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并不是说提交了鉴定申请书以后就可以进行鉴定了。工伤鉴定还需要递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以后才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将针对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在上述的资料当中,我们对于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为您整理了详细的资料。可以看出,如果我们需要做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有证人证言、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等。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而遭受工伤的情况下,还需要交纳其他的材料。您在实际生活当中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携带好所有的证明文件以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一、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


·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通常,我们是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那要是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呢?很多纠纷的处理都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 一、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工程质量保证金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保证金包括哪些内容?我们的建筑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往往会要求施工方预先交付一些工程质量保证金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质量保证金相当于是合施工方就所建筑的工程对建筑单位的一种质量承诺,工程质量保证金包括哪些内容呢?一、工程质量保证金...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含哪些内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含哪些内容? 住宅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它的质量是我们十分关注的,决定着我们生活的质量。所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很重要的,它基于分户的前提,在一些屋面、窗户等具体的地方仔细检查,确保房屋的质量安全之后,形成验收书。那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括哪些部分呢?...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


·一、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一、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避税方法一、劳务报酬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


·根据法律规定招童工末满18岁该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招童工末满18岁该怎么处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利。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


·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单位职工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不管是意外死亡还是自然死亡,单位都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这些经济补偿金额中有一部分是职工死亡抚恤金的金额,这是对员工家庭的一种补助,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有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为您介绍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的内容。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