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在平时生活中,工程质量出错,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国家、政府和单位对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分部工程是根据单位的结构和性质等方面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查十分严谨,法律规定所需要的资料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才能完成验收,下文详细说明了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


一、分部工程的定义


分部工程(parts of construction)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结构形式、工程部位、构件性质、使用材料、设备种类等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项目。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上文详细回答了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根据上文,我们知道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根据单位工程性质、材料的不同进行划分。分部工程验收需要完成主体工程的设计,根据流程进行验收,上交法律规定的各项文件才能完成验收。分部工程质量资料十分重要,质量资料必须准备齐全才能完成验收,保证工程完工时的安全性。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到哪,要走什么流程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


·最新的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补偿要分情况。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


·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员工的工伤只要能够评定上伤残级别的,不管是属于第几级别,肯定都代表着因为工伤而导致员工的劳动能力多多少少是受到了一些影响的。但是员工本人肯定非常在意伤残级别的评定,比如说工伤伤残鉴定书上显示的鉴定级别为九级,有人就非常担心,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作时,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要依法履行合同内容。有时会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职工在上班期间因执行公务受伤的,用人单位需要为其支付医药费,若受伤情况经司法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例如骨折等一般的工伤,根据实际情况,受伤者可以申请带薪休假。那么,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一...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当然,首先要做的肯定就是提前和用人单位协商。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公司,因为人手暂时紧缺,所以对于员工提出来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同意,有些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以后就不知道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