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如果没有鉴定上工伤工伤鉴定书是怎么写?

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工伤认定,带着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资料向劳动部门提出。但是不是所有情况下职工受伤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有些情况下,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定,职工没有被评上工伤。那么如果没有鉴定上工伤工伤鉴定书是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如果没有鉴定上工伤工伤鉴定书是怎么写?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认定结论;

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工伤鉴定书多久可以出具?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如果没有鉴定上工伤工伤鉴定书是怎么写的。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一定标准来判断职工受伤情况是否在工伤范畴,如果不属于的话,则应该在工伤鉴定书中写清不视同工伤的决定及不是工伤的依据,并阐述相关事实和理由。如果职工对鉴定书内容不服的,还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发生劳动争议向仲裁委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发生劳动争议向仲裁委申请有时间限制吗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工程的各个方面,如材料和施工规范,其中钢筋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为了规范钢筋的使用,出台了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目的就是加强钢筋材料的质量。所有的钢筋必须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这样才能在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具体的质...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


·非法集资案员工员工量刑标准都有什么标准?
      非法集资作为一种扰乱我国经济市场和平稳健的发展的一种犯罪,对人民百姓的危害也比较大。办案机关一旦接到报案对这类案件予以严惩,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下面就非法集资案员工员工量刑标准都有什么标准,为你解答这类案件的判罚标准。是否被判刑要看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结果,如果证据补充完整后有可能...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
      一、在我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项目,在我国出现过很多质量出现问题的事件,但是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不仅造成经济的损失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这样的结果影响比较大,因此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有很严格的管理条例,那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


·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都是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是对于没有工作的朋友来说,就需要挂靠单位代缴社会保险。代缴社保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个人与代缴单位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依托关系。利用这种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具体的该如何理解这类劳动关系,可以随我们去讨论下...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标准: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非违法原因导致的...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符合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